※ 引述《tamander (請給我食物)》之銘言:
: 來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qkbDBdIkG0
: ETC上路多年,但統計到今年7月為止,國道通行費欠費5億4千多萬元,交通部卻編列了1
: 億4千多萬的郵費來追討這些欠款,換算下來1元郵資只能追回3點86元的欠費,因此被立
: 委質疑不符合經濟效益。對此高公局表示,通常進行第一次平信催繳後,大約會有6成的
: 車主會補繳費,未來不排除改以E-mail通知來降低催繳成本和紙張,最快可能明年2月就
: 會上路。
: 心得:我是賭爛不裝etag的人,但我還是會乖乖去超商繳費
: 不過為了向用路人催繳欠費,用掛號信好像也不是挺高明辦法
: 當初感應門架設在匝道出入口不是就沒有這問題
: 欠費太久直接擋在匝道上不去國道
: 遠通當初只想省門架建置成本,現在一堆人擺爛不繳
: 然後再用更多成本去回收欠費,難怪台灣企業走不出世界
催繳費好像也是要收件人買單吧。
記得古早還是 ETC 的時代,有幾次逾期忘了去繳,
結果是一個收費站寄一次雙掛號催繳... 收你 45郵費 + 40通行費
那時候真的覺得高公局是腦殘嗎?錢是這樣子花的?
同一天的就一起寄就好了,幹嘛每站寄一次。
而且直接一週寄一次就好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