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犯規違法的要付出的代價極低(甚至可以看成沒有成本)
反觀守規矩的乖寶寶卻要付出龐大的成本來遵守規則
※ 引述《Amikin (Amikacin)》之銘言:
: 今天回家時,剛好路口路邊停車格有一台車開走
: 道路是 雙向單線道
: 想停的車位在十字路口前第一格
: 剛好前面有台賓士休旅臨停紅線
: (沒要倒車停的意思)
: 我打右轉燈 跟 賓士 並排準備倒車
: 結果就被後面的車 一直按喇叭
: 開過我旁邊 還搖下車窗 說我太誇張
: 不懂 這樣誇張在哪裡?
賓士車紅線違停造成你必須暫時併排才能駛入車格
先不要討論誰對錯
試想一下 如果在並排的瞬間 造成車禍傷亡
上了法庭 講了你並排的理由 法官會判你肇責幾成??
我猜比例會比紅線違停的賓士還高
有錯請鞭
: 賓士卡在那邊 我也沒辦法 直接靠邊倒車進去
: 那我只能跟賓士並排之後 再倒車 哪邊錯了嗎? 我也有打方向燈示意阿
: 可以的話 我也不想擋住車流阿
: 可是單線道 路邊停車 有辦法不擋住車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