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之銘言:
: 併排停車真的是非常可惡,影響交通還造成他人危險,希望大家能踴躍檢舉。大家可能紅
: 線還多少會違停一下,但是會併排停車的基本上很大機率其他各種違規事都是常犯,2400
: 完全不用可憐他。
: 我還有一種想法:被檢舉人被檢舉後是有可能有以下想法的:原來民眾檢舉那麼容易,那我
: 有空也來檢舉一下好了,或者是不爽,想要報復性也找違規車來檢舉,不用多,30%就好
: ,這數量就會一直累積上去,但其實這都是好事,當檢舉人越來越多,違規數量才可能會
: 下降,靠教育已經是下一代的事了。
想問一下
今天看到之前檢舉並排臨停的回信
說違規地點不詳細
要寫XX路XX號或是XX路XX店附近才可以
但是之前在違規地址的部分我是都只有寫XX路X段 後面門牌號碼都沒寫
不論是闖紅燈或是併排臨停都可以舉發
請問違規地點是真的要寫到這麼詳細嗎?
還是這次的承辦員警想省事故意找理由擋掉?
https://imgur.com/7IPLqdA
※ 編輯: james010362 (220.128.238.123), 12/11/2017 17: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