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為友人這兩天內發生之故事
期望各位前輩可以幫忙解套
轉敘:
於 2017/12/21(四) 傍晚前往桃園市區(某聯盟店)觀看二手車,看完後 車子OK,
業務當下表示OK,但 貸款部分要先送審(匯豐業務專員),須先留下證件(有證件保管
條)與簽訂合約(某聯盟制式契約 審閱期2日),並(偷吃步)填寫 於 12/19(二)已攜帶回去詳
細閱讀,且當場聯絡專員填寫貸款文件。
身為大夜班因近日身體不適,且與家人溝通進入困難,所以 翌日 12/22(五) 中午前
並無聯繫確定要購入該部車輛
於 12/22(五) 早上與銀行電聯照會,中午~開始昏睡,非上班時間都在好好修養,期
間數通來電未接到,至 12/23(六) 下午聯繫該業務時,(表示無購買意願),卻被表示 貸款
已花費大量精力人力過件,且車輛已過戶完成,什麼時候可以交車,若車輛不要宣負擔一些
公關費用(1手車變2手車)等費用...達數萬元(尚未詳細計算)
買賣契約書並無特別簽訂相關協議,無法以書面舉證,唯有 與 業務的對談錄音檔,
內容有 當初的口頭協議(就先銀行審件,關於該車輛若確定入手於 12/22(五)中午前聯繫下
想請教各位先進,該如何退車並保障自身權益,且 貸款部分先卡住,目前想主張契?
驧L效,該 如何主張? 或者有無其它辦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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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 當下友人傻傻的就簽合約,給證件,目前事情發生了,希望以解決事情為前提(
就不要再過多批判了),友人表示,基於賣方無誠信 堅決不要該部車輛,也寧可訴訟 不願?
付出一些車商所謂的"損失費"
補:業務專員:匯豐汽車
※ 編輯: visunak (223.140.172.213), 12/23/2017 2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