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飆仔 8 小時繞台 1 圈 時速逾 241 公里被拍 31 張罰單
2017/12/25 13:35 文/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今年 3 月 4 日晚間 21 時許,由許姓男子召集 20 餘台改裝小客車
(大部分是雙 B),從國道 5 號到花蓮沿台 11 線到台東,沿南迴
公路到屏東,又繞回國道 3 號北上後約凌晨 6 時左右各自回家,繞
台灣一圈花了 8 個多小時,沿路飆車被拍到最高時數達 241 公里,
多路段平均時數 150 公里至 180 公里,事後有人將飆車影像 PO 上
網,公路警察逐一比對追查,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起訴田、陳、吳
等 3 人(另涉他案),其餘許男等 10 餘人各以附帶捐款 3 至 5
萬元緩起訴,期間 1 年。
起訴書指出,今年 3 月 4 日 21 時許約 20 名飆仔,大部分是改裝
的雙 B 小客車,在國道 5 號石碇服務區集結,然後出發沿國道 5
號到花蓮,再接台 11 線到台東,續行南迴公路到屏東,在由南州交
流道上國道 3 號,一路北上,約翌日清晨 6 時左右離開國道 3 號
,各自回家。
環島半夜飆車一圈花了約 8 小時餘,事後有人將飆車過程 PO 上網
路,國道警察按圖索驥,並調閱沿途的監視器及測速照相,發現這一
波有 31 張違規罰單,再回程烏日到快官路段,有飆上時速 241 公
里(據被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時速 320 公里以上,一旁還被超車,
這種時速國道監視器及測速照相拍不下來),而各路段的平均時速都
達 150 公里至 180 公里最頻繁,在平面道路上(速限 50 公里至
60 公里)竟也有飆出 157 公里,等於沿路不顧其他車輛及行人之安
全。
國道警方逐一追查後,被告坦承飆車,田、陳、吳等 3 人因另涉他
案聲請簡易處刑,其餘 10 餘人均給予緩起訴,附帶捐款 3 至 5 萬
元,期間為 1 年。
http://auto.ltn.com.tw/news/9098/43
各位喜歡飆車的朋友可要注意啦,這些人飆車被司法調查處理了!
雖然簡易處刑跟緩起訴都應該是無須坐牢,但這樣可是要不得的行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