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fd225588 (Iron)》之銘言:
: 各位版友們大家好
: 小弟日前在國道一號被後方追撞
: 當時情況前方塞車大家都龜速後來停下
: 當下小弟車輛與前方保持正當安全距離(至少3-5公尺)
: 當時速度已低於5-10準備停止
: 後方車輛速度依行車紀錄器判斷約20-40左右直接撞上
: (當時行車紀錄器後方車輛大家都放慢,但他幾乎沒有剎車感覺接撞上)
好啦~看起來就對方全責
對方要賠你沒問題
重點是要賠到什麼程度
: 爾後小弟後保險桿、後車廂等變形,另保險桿卡在車輛右後輪無法行駛
: 故當場被拖車強制排除至路肩做筆錄
: 中間酒測、筆錄、行車紀錄器提供等全部都有做
: 但因發生地為高雄我住在台中
: 因考量車輛損毀比較嚴重故我表示我車要回原廠修理
: 但我住在台中不可能常常下來高雄處理這件事
: 所以我與對方說明我要將車輛拖回台中 對方同意並表示如果保險可以處理他們負責
: 後續費用為12,000多(基本費2700+1公里50)
: 小弟現在碰到一些很無奈的情況
: 因本身工作性質為業務 撇除假日上班一定要使用到車輛(我要從竹南跑到屏東)
: 所以我一直告訴對方我希望簡單處理,車修好跟拖車賠我就好其他我不計較
: (當下對方表示才20歲,是棒球選手,因為我考量對方年紀小所以我不想計較太多)
: 初期對方也說他們也同意簡單處理,但現在問題來了...
簡單處理就是雙方保險公司處理啊~
車禍雙方沒必要再聯絡了
不然什麼才是簡單處理?
: 對方說要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而對方保險公司願意理賠修車費用但拖車費不接受
: 我詢問我的保險公司也說通常保險都不負責拖車費
: 但我被撞我已經很無奈了 而且我也想簡單處理 為什麼我要自己負擔這筆費用??
簡單處理就是這樣啊~不然呢?
就是把你車子修好
其他沒了 其他沒了 其他沒了
因為沒有其他賠償了
所以要說3次
: 後我與對方(當事人)聯繫 對方因為才20歲 所以一直推給其父親與保險公司
: 我也與對方家長聯繫,對方家長一樣說保險公司負責他們不負責
這點沒問題
本來就是保險公司處理
投保了還要負什麼責??
保險保假的喔??
: 後來還說碰撞我也一定有責任說他們不同意都是他們的錯
: 講到激動處對方還送我三字經辱罵我(因本想簡單處理所以沒有想到要錄音..)
: 現我實在很氣憤..
對方這樣真的就不對了
應該第一通電話接聽 跟你說全權由保險公司處理
其他的就設電話黑名單
連接都不用接聽 自然不會起爭議
: 所以我想請問我若走以下方式是否可行??
: 1. 申請調解委員會(但我可以在台中申請與在台中調解嗎??)
: 因法條寫要在他造地辦理,但我不可能為了這個而且可能沒結論特地去啊...
可以
不過你要面對的是保險公司的法務人員
: 2. 若真的調解除了我本身的車輛損失、拖車費以外,我可否要求其他賠償,若可是否
: 需要甚麼單據??
你可以要求拖車費 代步車費 二手車價折損
但同時對方保險公司會提出零件折舊
一來一往
最後你拿得比原來多還是少? 很難講
: 3. 因對方態度實在很差,故若我希望直接走民事法院這樣可否行?? 若可行法院可否在
: 台中進行??
規定要調解喔-~
調解不成才走民事法院
然後你要面對的不是對方
而是對方保險公司法務
然後發生地在高雄 被告在高雄
怎麼看都是要在高雄開庭(以原就被)
: 發生這些事情實在讓我很無奈又很氣憤,實在有點求助無門才來與各位版友請教
: 懇請有相關經驗或是有法律專業的版友們給予我一些意見
: 謝謝
就修車修好這樣啊~
其他的吞下去
告法院最後判賠的 可能你會失望
而且最後不管判賠多少
都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賠 對方一毛錢也不用賠(第三人責任險保額內)
也不用想投訴蘋果什麼有的沒的啦~
對方就不小心車禍
也由保險公司負責起賠償責任
有任何新聞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