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推原po
在台灣 法律本來就是參考用的而已
就算高速公路警察說要嚴格取締逼車
應該也是新聞稿說說的場面話而已
在台灣 應該要以現實面來考量速限這件事
今天就算你合法110km內車道
可是後面有更快超速的車要逼車
為了高速公路的順暢
你就是應該要讓開
雖然法規規定110km是速限沒錯啦~
但是如果內線車道 讓出來給120km 130km 150km的車跑
大家行車就可以更順暢
而且大家回家的速度都可以更快
就算你合法
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但台灣是說情理的地方
你應該還是要考量到違法超速車輛的權益跟需求
互相一下 讓個內線道 有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