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3 年國道二次車禍高達 188 件!國道警察點出肇事主因
2018/01/20 20:12 文/記者陳英傑
國道車速快,發生追撞車禍時,車主及乘客都安然無恙,卻發生二次
車禍,警方指出,未放標誌提醒,是肇事主因。
來自國道警察的統計資料,國道上發生二次車禍的事故件數,2017
年有 35 件,2016 年有 43 件,近 3 年總共發生 188 件,造成
34 人死亡。
由於第一次車禍時,駕駛下車,在國道上查看車損甚至爭執理論,卻
未擺放故障標誌,導致後方來車閃躲不及,撞上事故車及現場人員,
釀成更嚴重車禍。
國道警察指出,當發生車禍事故時,無論是在國道內側或外側,必須
先在事故車輛後方 100 公尺以上位置放置故障標誌,車內乘客則要
立刻移動至路肩或中央分隔島,並可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使用行動電
話撥 1968 向交控中心轉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前來處理。透過故障標誌
讓其他國道用路人發現前方事故車輛,避免發生二次車禍。
http://auto.ltn.com.tw/news/9285/43
國道警察提醒大家,在國道上發生車禍一定要放置標誌提醒
畢竟放了等於多了一百公尺的緩衝,或許會比較安全一點
大家可要好好注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