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大年初一回高雄過年
在高速公路的車陣中
前方車輛急煞
我也跟著急煞且煞停
過不到一秒即聽到我被撞很大力的聲音
立馬下車查看 大概就是保桿掉漆 裏面有沒有受傷不知道
我並詢問有沒有保險 對方說有
我拍照存證與報警
對方說煞車好像不太好啦 之類的屁話
約莫快20分鐘國道警察才來
量一量拍一拍就說可以去分隊做筆錄了
此時警察問我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我說有 並交給他了 連同駕照行照
到了分隊
也就是吹酒測 做筆錄 簽名
拿到報案聯單 就沒了
警察此時跑來跟我說
我不小心搞丟了你的記憶卡
我在寄一個新的給你
我還能說什麼 只能說好?!
讓人不禁聯想是不是事有蹊蹺
接著事發幾小時後 接到對方電話打來說非常抱歉撞到我
我已經聯絡保險公司了
我說 我會回原廠維修看要怎麼處理
他說 好 那看怎樣在跟我說
想問各位的是 我有基本強制險和保第三責任
但沒有所謂車體險
1.請問 是直接回原廠拿報案聯單請原廠聯絡對方保險公司來賠錢嗎?
還是要聯絡我的保險公司請他們聯絡對方呢?
2.目前事故好像不能線上申請事故現場圖和照片了和初判表了
只限受傷或死亡才可是哪招...
https://i.imgur.com/LDfgEd7.jpg
所以只能跑分隊申請?
3.行車記憶卡被鴿子搞丟了 會不會影響賠償的問題?對方有記錄器 也有交給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