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騎車通勤時每天經過泰北高中
那邊的違停之嚴重, 硬要擠在校門口停
停在週邊格子走一段路是會死嗎
好死不死那天有一個爸爸紅線違停
牠女兒看也不看直接開車門
我就這樣人車分離車飛二公尺遠我飛一公尺遠
還好後方機車有煞住
那時候呆呆的沒什麼保險理賠觀念, 也不懂報警作筆錄
只問牠你為什麼沒有教你女兒這樣開車門危險?
牠只說好啦你就是要錢, 語畢, 挑出一千塊丟給我
我心裡想著上班遲到全勤2000就沒了
只好拿了錢走人, 後來手掌和膝蓋的擦傷一個月才癒合
車子過沒幾天一直顧路熄火, 去機車行修了4千塊
只撐了一個多月, 又開始不行了, 機車行說再修也修不好
只好報癈給機車行換新車
違停真的不是微罪
今天如果不是違停, 沒有佔用到機車行駛路徑
就算他這樣開車門也不至於這麼容易打到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