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週前我騎機車,左前計程車突然右切變換車道,煞車後因天雨路滑摔倒,無碰撞,後方
公車急煞在後方差點碾到我,當時已紅燈,計程車也沒有下車查看,綠燈就開走了!
傷勢:
1左鎖骨骨折,暫時可以不開刀,但之後骨頭跑掉還是要開刀
2雙腳有擦挫傷
事後報警,調閱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有找到該名計程車,也做完筆錄,案件已送出~
司機做完筆錄後,請警察幫忙聯絡我,說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肇逃,但因我受傷想跟我見
面關心傷勢,後來有留手機給對方,但地址不敢給…有多次來電和簡訊要求見面也表示希
望和解
但對方好像是台灣大車隊,因家人擔心車隊背景複雜或被騷擾…
而且之後有開刀可能,不知道和解要怎麼談....所以最後是說等鑒定結果出來後再約
想問,正常做完筆錄就會急著約見面或談和解嗎?該和解嗎?如果不和解後續?
不確定是否對方會賠償
但初估了一下,不知這樣我開的內容合理嗎?
1.醫療掛號費*(實際次數+預估次數)
2.工作損失(醫生開的休息週數+未來估計複診請假天數)
3.機車維修約3,750元
4.安全帽(Shark RSI)之前從國外購買約一萬(台灣好像沒賣一樣的顏色款式,不知道這
怎麼估...用官網定價?外幣*匯率?)
5.住家往反醫院的車資100元*看診次數
6.未來可能要開刀的費用,長庚說材料費自付約八萬,因金額偏高,所以有在想是否應該
等三個月後確定不用開刀再談和解…
不知道以上有缺漏需要補充或注意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