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結果:Uber 可能對自動駕駛致死事件無責任
https://goo.gl/t8dwHq
https://technews.tw/2018/03/20/tempe-police-said-uber-may-not-be-responsible-
for-the-accident/
3 月 19 日晚上,Uber 一輛 Volvo XC90 自駕車在亞利桑那州坦佩市發生嚴重車禍,導
致一位婦女死亡,這是自駕車的第一起致死事件。目前坦佩市警察局長公布初步調查結果
,並表示,Uber 在這起車禍可能並無責任。
週一,警察局長 Sylvia Moir 告訴媒體,警方從 Uber 自駕車的鏡頭取得車禍時的影片
,根據影片顯示,事故責任方可能在受害人,而不是自駕車。
「我們非常清楚地看到,事故發生前,受害人從陰暗處筆直走進車道,無論自駕車還是人
類駕駛,都很難避免這次車禍。」 Moir 告訴記者,並表示,這次事故發生在大約離人行
道 100 碼的地方。「在夜晚,只有照明較好的人行道才可以通行,橫穿車道是非常危險
的。」
雖然車輛是在自動駕駛狀態下行駛,在駕駛座仍有安全人員監管,但 Moir 表示,車禍發
生前,駕駛員可能並沒有對車輛進行任何干涉。
「駕駛員說,受害者是瞬間跑到車前面的,」Moir 稱,「他收到的第一個事故警報就是
碰撞的聲響」。
據 Chronicle 報導,初步調查顯示,這場車禍發生在時速限速 35 英里的區域,但自駕
車當時的車速達 38 英里,且事故發生時,車輛也沒有煞車。據稱,受害者突然從中央車
道內側走進車道,警方推測可能是街頭遊民。
現在,坦佩市警方正與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和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合作調查,努力呈
現事故全貌。
(本文由 雷鋒網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達志影像)
其實這也點出一個問題,自駕車肇事責任是比照人類的標準還是要更嚴格?
在演算法又要如何在維持車子本身的安全前提下去迴避類似自殺式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