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8-03-23 15:19:11【罰單空窗期】停白線5年沒事 竟1周收5張罰單
(更新:新增5張罰單遭檢舉時間等內容)
雲林縣30多歲的翁姓女子4天前接獲交通罰單,被民眾拍照檢舉去年
12月20日在斗六市樂利街路旁停車,雖然是白線路段,但停在白線內
側,超出白線逾40公分,佔用車道,影響行車,遭罰900元,她乖乖
繳納罰款後,昨天竟又1次接到4張罰單,檢舉時間分別是12月29日以
及今年1月29日、31日、2月2日,都是同一地點,同樣的違規理由,
這時她覺得有點冤枉了,她在當地白線旁停車5年了,該巷道車少,
不知道違規,事隔3個月才收到罰單,拖了這麼久,若早點收到紅單
,她早就改善,嚴重的是不知道後面還有沒有,決定找縣議員王又民
陳情。
王又民今日向縣警局交通隊、開單單位斗六警分局反映問題,他表示
,若由警方逕行取締告發,警方會在車窗上留下告發單,讓車主知道
已違規,下次不要再犯,這樣才能教育民眾,處罰才合情理,但像翁
女這樣遭人檢舉,同一地點、同樣的事由,連續遭開單告發,罰單還
是拖到將近3個月開單期限快到了,才1次全部寄出,等翁女警覺時,
已於事無補,「不教而殺謂之虐」叫翁婦情何以堪,而警方處理案件
的速度太慢,也是本案的關鍵因素。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蘇明潭表示,翁女雖然是停在白線旁,但由
於是停在內側,佔用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第1項第5款,因而開單告發;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
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逕行舉發案,自違反行為日起30日內移送
,如有查證必要,得延長時間,但不得逾3個月」警方開出5張罰單,
都在3個月內完成移送,合乎規定。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副分局長李仁表示,雖然警方合法行政,但針
對翁婦這樣的情況,相信當事人會很難接受;不過,警方在受理檢舉
案後,縣警局轉交給分局,分局再轉給轄區派出所,派出所再到現場
會勘查證是否屬實,才能開單告發,整個縣警局的檢舉案件太多,處
理時間一定會拖到,很難在第一時間通知被檢舉人,未來只能試著請
警員加速作業程序,儘速通知被檢舉人,或利用電腦程式,主動警示
短期內遭連續舉發的車輛,提醒警員注意。(寶智華/雲林報導)
發稿時間 1319
更新時間 1405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3/1320616/
這個不知道是不是有句話說的合法卻不一定合理?不過違規行為嘛確實是存在的
舉發的時間間距應該也沒什麼問題
好像也只能研究之後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處理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8-03-23 15:21:00
現在無聊檢舉魔人真的很多 難怪要搞微罪不舉
作者:
DiegoYoh (逢甲陽岱鋼)
2018-03-23 15:22:00這也是為難拉 很多人收到罰單已是事發N個月後 可能連噴
最近感覺新被罰的罰單很多。只是總覺得台灣人常亂停車.
作者:
gcgc (栗子小松鼠)
2018-03-23 15:22:00超出白線逾40公分不就停到車道上了?
作者:
DiegoYoh (逢甲陽岱鋼)
2018-03-23 15:23:001F邏輯很怪 我家巷口也常一台壓半身紅線 檢舉上傳常沒過但他那位置就每次都讓大家出入口卡住 要超慢會車通過
作者:
x8501991 (卍乂魯魯a大魔導乂卍 )
2018-03-23 15:24:001樓一定是違規魔人
40公分還好吧 如果覺得不該停車 應該畫紅線再來開罰
微罪? 什麼是微罪? 誰來定義? 巷子裡停車算微罪嗎?
比較合理 不然一般人判斷 應該是可以停車阿 停了一排了
作者:
DiegoYoh (逢甲陽岱鋼)
2018-03-23 15:25:00E大 可以停呀 只是他車身超過 佔用道路 沒畫紅線必要
作者:
e04bank (上海生姦湯包)
2018-03-23 15:26:00被罰就是活該
違規就違規,買車就乖乖找車位停,543扯一堆檢舉就對了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8-03-23 15:27:00平常都贊成違規檢舉,但這個case是有點冤沒錯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8-03-23 15:29:00用google map看了一下 那邊要怎麼把車都停在白線內?
作者:
dc47dc (嗨)
2018-03-23 15:29:00超出四十公分不夠嗎?1樓違規達人?
停了5年才開這幾張,這樣換算下來停車費超省,傻傻的
說真的,這種白線寬度容不下一台車的我不會去停~只會造成用路範圍更狹窄而已,何況當兩邊都有停車時...
作者:
SSSONIC (...)
2018-03-23 15:35:00議員 科科
作者:
xholmes (Jedi Knight)
2018-03-23 15:36:00確定是白線?不是車道線?停成這樣,經過的車輛都要跨雙黃線才能行駛,還不算影響交通嗎?
作者: hcchiena (staco) 2018-03-23 15:38:00
停這樣就是逼通行車輛跨越雙黃線嗎?被罰活該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8-03-23 15:38:00開勲,可4微罪不舉後,我檢舉己摃龜快50次了...心冷...
事主也沒有說不該罰吧 只是說檢舉-收單這段時間太長
作者:
SSSONIC (...)
2018-03-23 15:45:00覺得該罰 所以找議員來?
作者:
gotta (5566)
2018-03-23 15:45:00三寶很愛怪天怪地,都別人的錯。還不教而殺欸,你考駕照時也筆試過了不是嘛。
照片上這種停法,你是不會去租停車格嗎?這是停在車道上不是白線外哦,自找的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8-03-23 15:51:00
停這樣停5年,住那邊的人真有耐心,忍了5年都要跨雙線才能過,三寶還有臉申訴唷
作者:
gk1329 2018-03-23 15:54:00法官:自己承認停5年很好 應該再開1500張罰單駕照雞腿換的 還好意思申訴 吊照啦
作者:
DiegoYoh (逢甲陽岱鋼)
2018-03-23 15:56:00補噓 2/3車身在外面 又雙黃線的車道 開100張也是活該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03-23 15:59:00這樣停法 別人要違規跨越雙黃線會車 出事算誰的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8-03-23 16:07:00所以這樣停車 汽車要怎樣不跨越雙黃線開過去?
作者: yen0829 2018-03-23 16:07:00
違停就違停,罰妳補足五年的違停罰款
作者:
gk1329 2018-03-23 16:07:00強姦犯是不是也可以申訴 幹了五年 警察不早抓到我
作者:
cuper (觀念錯誤會害到人)
2018-03-23 16:11:00剛好而已,怕被罰就別違規
作者: Tolachichi 2018-03-23 16:16:00
這種馬路當自家停車場心態,五年這樣很便宜了
作者:
horb (猴柏)
2018-03-23 16:25:00這種停法 其他車根本過不去 被罰剛好而已不過發第一張就應該讓車主知道才有意義吧 不能車窗放個通知單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03-23 16:32:00看照片佔馬路這麼多,罰到爽活該這個檢舉者替天行道
找議員陳情,呵呵我只能說,沒違規的話沒人開得了單一看就知道佔車道了還陳情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8-03-23 16:52:00這裡最好是可以停,檔住半個車道了好嗎
作者: gary090623 2018-03-23 16:53:00
自己買了車不會想方法租車位,只會危停,被開活該啦。
作者:
Xiong271 (寶什麼寶寶你老木)
2018-03-23 16:54:00雙向單線道這樣停根本影響會車空間 罰了剛好而已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8-03-23 17:01:00之前檢舉完全停在白線外面被警察退件 超不爽
作者:
ups ((貨幣+信心=趨勢))
2018-03-23 17:05:00溫馨
作者: holygoner 2018-03-23 17:24:00
違規就怪人愛檢舉。邏輯蒸蚌
作者: vokey (小馬) 2018-03-23 17:30:00
半個車道都被停走了還在靠爸靠母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8-03-23 17:49:00汽車觀感真好XD 這樣停車也有人護駕
作者:
aadsl (aaids)
2018-03-23 17:50:00也超出太多了
一次接四張,只是表示警察處理速度很慢而已南部人不是都說鄉下都住透天幾百平,沒錢買車位?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8-03-23 18:05:00
就是有一樓這種人 台灣用路環境才這麼糟
作者: NEWinx (yoyo) 2018-03-23 18:11:00
違規怪檢舉,這邏輯...
作者: retu77 (Jason Ji) 2018-03-23 18:12:00
哪裡是白線?是車道線吧?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8-03-23 18:16:00
剛好而已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8-03-23 18:31:00這種白線可以停?那兩邊各停一台誰能過?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8-03-23 18:32:00沒去打好關係 怪自己吧
這根本半台車停在車道上了吧 只被開五張已經算很划算了
作者: andyting (ting) 2018-03-23 18:58:00
違規就違規,不要冒著不會被開單的風險就好了。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8-03-23 19:36:00一樓重機水準
作者:
smik (xx)
2018-03-23 19:48:00拜托點文看照片好嗎?,那個40cm是半個車道,超出半個車道何來白線內
當然可以,以2小時一張 每天12張來算12張 x 365天 x 5年還有行政罰法的效力是三年 問能補罰五年的有看過法嗎
一堆沒讀書的雞雞歪歪白線車道線分不出來這些沒水準的如果散光重一點又有一點色弱不就直接停在雙黃線上停在路中間說你會以為那是白線 真是笑死人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8-03-23 21:29:00臭三寶停車道,駕照怎麼考的?台灣有一樓這種人蠻可悲的
作者: peachpuffch 2018-03-23 21:34:00
沒車位買什麼車
作者:
volksppt (尋找我的小主人)
2018-03-23 22:45:00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8-03-23 23:21:001F先準備好車位再買車ok?
作者:
lax0210 (淡淡大)
2018-03-24 01:52:00這張照片看了真的是被罰活該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8-03-24 05:14:00活該
這已經迫使車輛跨線開了,被檢舉其實不用意外阿。真的要說的話,五年才幾張算賺到了XD
作者:
ghj (生命的意義?)
2018-03-24 07:43:00不是停五年就可以把違規合理化好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24 11:47:00樓上大概搞錯一點,通常檢舉魔人前身就是違規魔人....當一直被檢舉,心態就變成 "幹! 你們違規沒吃單,我吃?""那就讓我對你們用上正義的鐵鎚吧~~~~"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8-03-24 15:34:00喔 小劇場很豐富
作者: btti 2018-03-24 17:39:00
停了五年也知道錯,積非成是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