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下午,在自己家社區的停車場。
倒車時可能沒有很注意。
自己車頭跟對方車頭稍微有磨擦到。
我的白車到漆掉了黏到對方車上。
https://i.imgur.com/7W6RnC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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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車主才發現,晚上通知我後一同去報案。
警察是說,自宅發生的事件不算道路肇事。
所以不能開三聯單,只留自己的工作紀錄簿。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原先想說出險來賠償
所以跟保險公司約了禮拜日早上
理賠專員跟我說,這個用三采水蠟就可以了
其實沒必要出險,叫我再去與對方討論
結果對方在沒勘車的情況下
說他去打蠟已經修復了
(但我去看是沒任何打蠟痕跡就是)
說4000,問我賠多少來私下和解
但我希望他提供我報價單之類的證明
於是他開始生氣狂嗆我小氣
說要玩不然來出險阿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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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最後仍維持協議
也會跟對方簽和解書,社區總幹事做認證人
不過我現在怕對方惱羞來秋後算帳
想問說目前這樣處理有什麼漏洞或是不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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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補充我沒有不想出險
後來對方說他沒有報價單
我說那沒關係我們就出險
他就也不回答一直問我給不給他錢
我說沒有報價單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漫天開價
後來結論是對方下的
他說叫我自己決定要賠多少反正不出險他也沒單子
算私下和解,我也賠了
我只是怕最後因為沒有處理的很愉快
所以對方有沒有什麼空間算帳
提民事訴訟之類的
希望大家不要誤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