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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6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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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方向燈1分鐘3罰單 違規駕駛嘆:遇殺手級檢舉魔人
一名駕駛在網上貼出自己違規被開單文章,被友人轉貼到臉書社群,引發網友議論紛紛。
這名駕駛上月底開車在台62快速道路下匝道,因連續在3個路段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
後方的車輛錄下檢舉,短短450公尺的距離,1分鐘被連開3張罰單,他感嘆遇到「殺手級
檢舉魔人」,稱讚夠厲害,提醒駕駛記得要打方向燈。
李姓網友在基隆人大小事」臉書社群貼文,指這是親友發生的真實案件,真的是遇上「殺手級檢舉魔
人」,地點就在台62快速道路基隆端往西,出3號隧道靠右往孝東路間。
這名駕駛貼文打趣寫著:距離:450公尺;罰單:#1分鐘連續3張罰單;罰金:財去人安樂
!心疼!別問了;原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駕駛說,先說明他有錯,請各位砲小力一些,只因當天下午2點多沒什麼車,而他的車速
也不快,往西行駛出了3號隧道盡量靠右行駛下引道被開第1張罰單;再減速往右側孝東路
方向被開第2張罰單;接著進入孝東路往左側車道行駛被開第3張罰單,就這樣450公尺,
1分鐘連續3張罰單3個路段,從快速道路、引道到一般道路。
他指出,上述路段大部分的駕駛人速度不快,因為3號隧道出口有測速照相以及往孝東路
的引道為右彎且距離很短又有紅綠燈,所以時常有人如他一樣疏忽大意未打方向燈,到派
出所看影片檔,1分鐘的影片檔案被精確的分成3小段,「這絕對是行家」。檢舉人開的是
一輛舊小貨車,時常行駛此路段檢舉,必殺級的檢舉魔人。
這名駕駛強調,他有違規,但僅僅450公尺距離能這樣檢舉也是厲害,提醒諸位駕駛人於
此路段行駛一定要打方向燈, 否則「小朋友就會離家出走了」。
市警第二分局深澳所長蘇育瑋表示,市警局有交通違規檢舉專區,轄區案件會轉來派出所
查證,每月都有100到200件,經過查證程序,只要檢舉影片、照片違規事證明確,就會據
以開單告發。
他說,告發是以違規事實來認定,連續在不同路段多次違規,就會依個別行為告發。轄區
孝東路、深溪路違規案件都相當多,主要以汽機車違停及未打方向燈兩項最多。
蘇育瑋提醒,部分駕駛人以為只是換個車道,不用打方向燈,事實上很多車禍意外的發生
,都是因為這小小疏忽,讓後車反應不及撞上,尤其機車變換車道,一定要打方向燈,騎
士常未注意。
心得/說明:
超溫馨,方向燈不是選配的,考駕照就知道要打方向燈,一上路什麼都忘光光,你會忘記吃
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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