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插隊的用意是?

作者: YummyDurant (金州腿王)   2018-05-02 09:01:27
看看這篇新聞
http://auto.ltn.com.tw/news/8016/43
節錄重點:
研究指出,若提前變換車道,其實只是將可用的車道放棄不用,人為的製造塞車情況,將
許多汽車擠到一個車道上,減緩交通流量,而直到車道消失才併入的方式,則需要其他用
路人配合,形成「拉鍊式合併」,才是最完美的方案。
問題是台灣沒有法規規定駕駛一定要遵守拉鍊式合併
也沒有規定遇到縮減車道一定要讓位
一切都看心情
今天我心情好,有十台要進來我都讓
哪天我正好不爽,就要卡你卡到死
誰對誰錯很難說
只能期待修法了
但是打方向燈應該是必須的吧?
沒打應該可以檢舉
作者: a7904232000 (德德小品)   2018-05-02 09:38:00
https://i.imgur.com/w3EJY9G.jpg第四條有解決你的問題嗎上面是寫交互行駛 應該不是看自己心情行駛吧這種情況讓一下真的沒什麼 卡在那大家都難過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05-02 09:20:00
可是不提早匯入 等到前面沒路主線車輛又不讓就GG惹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8-05-02 09:11:00
警察多年來確實都是以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開單,這就是事實啊!沒有要戰的意思。
作者: fit   2018-05-02 09:09:00
就算有寫也沒用,這種人會跟你灰說他直行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5-02 09:06:00
跟上次那個某"汽車達人"幹出的事情一樣我記得其實法律是有寫
作者: danish (丹)   2018-05-02 11:08:00
但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回樓上,問題在於這段話,該不該打方向燈法規寫說,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這情況該不該打方向燈互為禮讓,交互行駛,表示路權可能是平等的,那誰該打燈?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5-02 11:26:00
匯入主車道要打方向燈這部分無疑義路權還是直行車 只是在這種地方直行車需要互為禮讓
作者: danish (丹)   2018-05-02 11:47:00
那麼不禮讓,是否檢舉能夠成功?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5-02 11:55:00
比不打方向燈還難檢舉
作者: YummyDurant (金州腿王)   2018-05-02 12:07:00
"交互"意思就是看心情...誰先誰後是很主觀的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8-05-02 12:42:00
一整排車交互的時候,誰先誰後很客觀的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8-05-02 13:20:00
在台灣,方向燈都是選配的,所以打不打是都還好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8-05-02 13:49:00
前方都一左一右還要看心情就別上路了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05-02 14:32:00
看心情
作者: a7904232000 (德德小品)   2018-05-02 16:25:00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5-02 21:12:00
誰對誰錯很難說? 腦子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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