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篇新聞
http://auto.ltn.com.tw/news/8016/43
節錄重點:
研究指出,若提前變換車道,其實只是將可用的車道放棄不用,人為的製造塞車情況,將
許多汽車擠到一個車道上,減緩交通流量,而直到車道消失才併入的方式,則需要其他用
路人配合,形成「拉鍊式合併」,才是最完美的方案。
問題是台灣沒有法規規定駕駛一定要遵守拉鍊式合併
也沒有規定遇到縮減車道一定要讓位
一切都看心情
今天我心情好,有十台要進來我都讓
哪天我正好不爽,就要卡你卡到死
誰對誰錯很難說
只能期待修法了
但是打方向燈應該是必須的吧?
沒打應該可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