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就大概說一下
我走在一般馬路上,有一個阿姨開車要從左邊的巷子出來
當然我有看到她要出來,然後我開過那個巷口,轉就不知道怎麼轉的
居然撞到我左後方的屁股,在今天終於等到初判結果。
然後保險公司說我要付3成的責任。還一直說業界就是這樣
因為初判上面寫"未依檢入慢行之標線(慢字)指示行駛" (參考照片)
https://i.imgur.com/RoDTGoX.jpg
這張照片是保險公司傳給我看的
當下有行車紀錄器,時速也顯示22km,有個"慢"字要開多慢才不會被說這條
我有需要去申請作鑑定嗎?
當下提供給警方行車紀錄器了,怎麼還會想開我這條安全規則
我還覺得就是我開太慢所以才被撞到,如果我開快一點就過去了 QQ
這邊想請示一下板友的意見,是要去鑑定還是下一次就換保險公司
車損嚴重嗎?要更詳細的鑑定,要花3000去所在縣市的交通鑑定委員會申請
作者: fit 2018-05-03 19:01:00
你的路權比較大,所以肇責比例比較低
作者: fit 2018-05-03 19:05:00
寫得很清楚啊! 你沒有"慢",她沒有"停",所以她肇責比例較高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8-05-03 19:12:00才22真的慢...或許可以主張已慢行了??
你換哪家都一樣 無號誌路口的慢就是要你不要撞到你撞到警察就是會做你有責任
作者: tikal0904 2018-05-03 19:54:00
跟安全距離一樣,撞到就是沒保持距離
每家都一樣 對方主因 你次因 你可以去鑑定爭取無責但台灣基本上不會翻盤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8-05-03 20:30:00高速公路上才會出現無責的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8-05-03 20:51:00
慢的意思就是要隨時可煞停 這定義很模糊...
當初對方對我提告後的肇事鑑定是地檢署送的(免付費雖然第一次一樣有次要責任,後來上訴後無
作者:
notea (QOO)
2018-05-03 22:08:00沒人受傷就保險賠一賠
慢的意思就是碰撞時你有在移動的話就有責任啦!快慢本就相對,只有"停"是絕對。
台灣三寶無敵 看到閃遠一點 先閃燈按喇叭嚇走不過87成沒看到聽到也不知道在叭她
送鑑定試試看,因為你是屁股被撞到,不是跟他互撞被撞與互撞,意義不同換句話說,就是慢了才會被撞屁股要是沒減速,搞不好早就咻過去了,車屁股根本沒事所以這個建議送鑑定試試看要是再慢一點,撞擊點不就從屁股變左邊車門了?
肇責幾成是保險界不成文規定上法院法官不吃這套上和解你也可以堅持零肇責
作者:
berryc (so)
2018-05-03 23:56:00法規很有問題.. 根本邏輯不通啊 竟然說被撞的不夠慢原PO真的滿冤枉的, 如果開快一點可能就不會發生碰撞了那就算反過來原PO是支道, 停止後再開, 因為再開之後還是在行進中,所以路口發生車禍一定沒有人可以0責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8-05-04 00:27:00檢入?減速?
作者:
PTT88 (天然呆)
2018-05-04 01:54:00不用太軟看鑑定 那是給法官裁判看的
作者:
streit (淺紫彩雲)
2018-05-04 07:55:00很好奇歐美這會怎麼判?
作者: hooorb (Hooorb) 2018-05-04 09:02:00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他也是直行 你也是直行 反正大家都不讓 最後就是大家都要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