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司機,深有感觸。
下貨我都依交通現況,盡諒以能夠不阻礙後方車流為主。
路如果真的很小條,我就開上人行道,讓汽機車能順利通行,行人委屈點走騎樓。
可是呢.....檢舉罰單一個月還是很多張,有些是店家(被趕過最多次,結果他們自己的配合廠商停,就笑瞇瞇);有些是後方經過的車主把行車紀錄器拿去檢舉。
拖吊也被拖了5~6次,最短時間就是上樓交貨,下來準備再搬(東西要搬好幾趟),車子己經不見了,只有地上的粉筆字。
後來心一橫,花了好幾萬去裝尾門加遙控,車斗旁的尾門控制箱就用粗鐵鍊繞幾圈加鎖頭。
下貨把尾門放下,車牌再用多的推車擋著,世界清靜了,偷拍檢舉和拖吊從此說拜拜~
現在遇到那種佔用到紅線的自助餐或店家,我也是很大方的停下來,趕我走?我都回你叫警察啊!我被開單你也一樣要有罰單,然後我再天天檢舉你。
現在下貨都很好下了,這個社會要粗魯一點,不客氣一點才不會一直吃罰單。
個人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