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車加錯油 加油站判賠3.8萬元
2018-06-01 23:18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鄭姓女子向友人借柴油休旅車出遊,加油時順口說出「加95汽油」,
加油站員工沒注意加油孔有「限用超級柴油」的標示,誤加95汽油致
車子拋錨,法院判加油站賠償3萬8千餘元。
為何不能加錯油?修車技師邱文成指出,因2種油的燃點和燃燒方式
不同,發動機和噴油嘴設計也不同,柴油車加汽油後,行駛會發出怪
聲、催油門跑不動,出風口會有燒焦味,隨後拋錨。汽油車加柴油後
,會出現抖車、尾氣冒黑煙甚至無法發動等現象。
邱文成指出,如果立即知道加錯油就不要發動車子,找拖吊車進修車
場,清空油箱和浮筒;如果啟動引擎、直到拋錨才發現,可能就要更
換油管、噴油嘴等,動輒10餘萬以上。
桃園地院調查,鄭姓女子去年3月向友人借了柴油休旅車出遊,因本
身開汽油車,加油時順口說出「加95汽油」,加油站員工沒注意加油
孔有「限用超級柴油」的標示,誤加95汽油致車子拋錨,經檢查是加
錯油。
車輛經抽油清洗、零件更換,共花22萬餘元修理費,鄭女向加油站求
償。法院審理時,加油站沒提出答辯。
法官審理後,以加油站對員工有職前訓練,員工卻未注意車輛加油孔
旁的標示,造成車輛損壞,認定加油站員工確有過失,但駕駛人應負
擔6成過失責任。法官以車齡2年多,且鄭女也有6成過失,換算折舊
和過失比例,判加油站賠償3萬8千餘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75402
這個,把自己要加的油說錯真是有點問題,自然要佔大部分的責任囉
但是法院認為員工也有該負的責任,所以加油之前車主講的可別加太快?
不然可就不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