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在開車的大家都能體會被機車鑽車陣的感覺,我也騎過機車,我個人是認為車道的
寬度設計本身就對二輪(不論普通輕重機還是大型重機)是不友善的,如果想好端端的騎在
道路正中間,不用說汽車,有的機車也會在同車道超你的車,說到這個不曉得是不是機車
殼便宜,而且從停車就能看出機車似乎不太在意四周安全距離的問題,但這其實也是另一
個議題,但不是我的重點。
最近有一個想法出現在我的腦海,如果在普通規格且非禁行機車的道路中間再劃一條線,
讓一條汽車道同時是兩條機車道,並大力推廣甚至加強取締變換車道打方向燈的問題,對
交通是否是有好處的?
現行法規中已明確規範黃線區隔對向、單白實線區隔慢車道、單白虛線為普通車道線,要
再劃一條僅試用機車的車道線的顏色樣式我還沒什麼頭緒,因為弄不好反而還會誤導汽車
駕駛人,看起來又可能弊大於利,不曉得大家怎麼想?
補充一點,小弟台北人,僅針對台北市的交通有感而發,假設這議題適用地方自治法規範
,暫時不討論沒有這個交通問題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