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9/1381745/
這樣子告得贏嗎?一名網友昨天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有一輛車停車擋了工
廠倉庫門口一周,但由於現場沒有劃設紅黃線,也無法拖吊,結果業者憤而在汽車擋風玻
璃上張貼紙張表示,指車主已造成營業損失,前天已經提起民事侵害告訴。此事也引發網
友議論。
網友po出的照片中,汽車看起來沒有完全擋住倉庫大門,但業者認為已經嚴重影響貨物進
出,在汽車擋風玻璃上張賠紙張寫道:「該車於6/21起將停放於此處至今,已經嚴重影響
到公司貨物進出,造成營業損失。公司於6/27至板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侵害告訴請車主自
重」。
許多網友痛批「擋住人家倉庫門口一個電話也不留,這樣做妥當嗎?」、「停那麼久是蠻
誇張的」、「人家是工廠,貨物要進出,萬一什麼鋼樑磚頭掉在車上,你就不要哭」、「
好國民就是要逆向停車,擋住人家工廠貨物出入口六天,也不留電話讓人通知移車」、「
留個電話很難嗎?怎麼不停在墳墓旁」。
雖然許多網友多認為這樣停太誇張,但業者究竟告不告得成呢?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周碧雲指出,《民法》第184條第1項關於侵權行為之規定為「(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
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1項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
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從照片來看,車主停車路段未劃紅線,則車主在該路段
停車並無不法,也難以認定車主有違背善良風俗,所以業者想要請求車主賠償營業損失,
恐怕難以成功。(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imgur.com/HQwiAS6.jpg
https://imgur.com/wf2HTcu.jpg
心得: 業者黏在前擋玻璃上的膠帶又多又重,車主事後清起來應該不輕鬆。
可見業者受影響營業的心情有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