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14927
北市工務局指出,廠商昨正進行高架橋與隧道的巡查維修作業,夜間修繕屬行動施工,需
做安全警示,像是交通錐、警示燈、警示車等,依現場照片看,廠商應有做安全警示。
工務局說,現場有兩部車,分別為作業車和閃燈的警示車,作業人員都有依照勞工安全衛
生須知穿反光背心,交通錐放置在車尾約40公尺的距離,當時作業已結束,約在凌晨5時5
分收東西。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40026
受傷的趙姓工人指出,他們是沿途看有無需要修的燈泡,採「隨到隨修」,也有在施工的
後方放置交通錐,當時死去的張姓工人穿著反光衣,在交通錐處警戒,也準備要收工,就
被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