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KA (The 羊男)》之銘言:
: [deleted]
: 要合理的話,應該要改名叫道路使用費。
: 依重量和車長車寬分級收 (重量對道路壽命有影響,車長車寬則會影響使用面積)
: 然後營業車應該要加收,因為他們是營業用的,里程會比較高。
: 台灣現在這種營業車賺錢規費還繳比較少錢的現象其實不是很合理...
我猜啦~
因為燃料費是各地方政府收來修馬路的,
如果隨油,很難判定錢該歸誰,
大家應該都有出遊,到目的地加油的經驗,
全都由該景點的地方政府收走很不合理,
除非全部中央統籌,再分配修路費;
故意跑到外縣市掛牌的當然也有,但比起加了油到處跑的,要少得多。
簡單的說就是公務員為了省麻煩…
既然有人說是道路使用費,我覺得一個方式不錯,
就是車長(米)*車寬(米)*車高(米)*車重(公斤)/座位數,
這樣不只完全符合道路使用費的精神,還能補助大眾運輸(座位多的),
也能減少汽車總數,
是完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