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8-08-09 07:52:36※ 引述《toptalent ()》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
: 小弟的車不小心擦到靜止的一台volvo兩個月的新車
: 對方維修車的費用大概需要兩三萬(主要應該是烤漆)
: 新安東京保險公司願意付維修費 (自己也有保第三責任險)
: 但對方有要求要代步車費 (初步喊1500*5 = 7500)
: "新安東京"保險楊業務表示公司不願意付
: 想請問各位
: 如果自己不願意付代步費
: 之後走到 1. 和解庭 2.若被對方告,上法院
: 請問這兩個情形,自己本人需要出庭嗎?
: or 全部委任保險公司出席,出庭即可?
: (保險公司是否必須出庭?)
: 誠心請教各位前輩
: 非常謝謝
: 感恩
簡單來說
要嘛他全部自己來
上法院跟你討車損+代車費的部分
(就算這樣,還是不關你的事)
不能保險公司跟你求償車損
然後他又另外告代步車費
問題來了
他要這樣搞的話
當初好幾萬的車體險是買心酸的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