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句公道話吧
拿大家最愛提的日本
法律明文規定:
「第二十條 若該道路左側部分(若該路段為單向通行,指該路段)
設有三條以上線道,汽車(除小型特殊車種與道路標示指定車種外)
應按法律規定,以及其速限規定,行駛於最右側以外的車道。」
(日本是右側通行,所以台灣是剛好左右相反)
日文法規出處:http://elaws.e-gov.go.jp
日本政府早已明文規定 三線道以上的車道
最內側本身就是超車道 不得行駛於內線車道
除了第三項有規定
因緊急車輛通行必須讓道或塞車等狀況之外
否則都不能持續在超車道行駛
你說有法律規定 日本人不一定遵守?
我們再來看一下 平成29年(2017年)日本高速公路取締件數排名
1. 超速 374,085件(71.4%)
2. 行駛超車道等 61,362件(11.7%)
3. 未保持安全距離 6,139件(1.2%)
4. 超載 954件(0.2%)
5. 無照駕駛 756件(0.1%)
6. 酒駕 304件(0.1%)
7. 違規停車 56件(0.0%)
8. 其他違規 756件(15.4%)
出處:內閣府 交通安全白皮書
http://www8.cao.go.jp/koutu/taisaku/h30kou_haku/pdf/zenbun/1-1-2.pdf
你沒看錯 日本高速公路 違規被抓 第二多的就是行駛超車道
而且罰金也不便宜
小型車一次就罰6000日圓,並記一點
(六點違反就吊銷一個月駕照)
回頭看看台灣呢?
法律有這樣明文規定嗎?
是不是要請幾個立委幫忙陳情一下
修改條文
免得一堆人拿「阿我有遵守速限阿?」的嘴臉
然後繼續開內側擋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