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DSON (Rds(on))
2018-08-17 22:12:46https://youtu.be/ioNfM62EvHQ
路邊車格停放超過30天
(1) 拖吊
在保管場超過三個月
(2) 拍賣
維護公平性 讚
作者:
kazami (高處不勝寒)
2018-08-18 12:52:00我家這有幾個車位是30元/天 如果很少用車 一個月也才900元台北市去哪租這麼便宜的停車位..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8-08-18 12:01:00沒劃線的佔用比較煩人
作者:
atrix (班班)
2018-08-18 11:11:00應該又是爛媒體的問題影片中說「不管有沒有繳費,超過30天都會拖吊」實際上應該是「沒有繳費又超過30天才拖吊」上面噓文的點也就不存在了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8-17 22:30:00德政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8-08-17 22:32:00很難想像會連停路邊30天 使用率這麼低的話幹麻要擁有車?
市區鬧區應該廣泛設置限時停車格(半小時~n小時不等)
作者:
caspa (心碎的18局)
2018-08-17 23:00:00因為台灣擁車成本太低
作者:
JamCh (平靜)
2018-08-17 23:38:00推
作者:
sseraph (妳微笑的樣子)
2018-08-18 00:14:00讚
作者: hooorb (Hooorb) 2018-08-18 00:15:00
改成收費停車格或是申請黃線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8-08-18 00:25:00我覺得一星期就可以先貼警告 兩週就能拖了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8-08-18 01:42:00這讓我想到和運怎麼都知道…
廢文!如何證明呢?有可能他半夜開走,又開回來,有空格不能停?只因昨天停過?要避免就停車格收費就好啦。修正,我指累進收費。拖吊還要成本。
噓政府官員~~~樓上講半對,這些大部分都是有繳錢的占用,但不可能移車之後還有位置,因為這些都是計次50元的,不用做什麼事,只要改成20元/H 保證跑光光.這麼簡單還要搞什麼立法.....該針對的是劃格子沒收錢的占用,跟沒畫線的佔用,不好意思這種沒辦法用pda開單系統解決.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8-08-18 07:06:00很多都是沒有繳錢的吧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8-08-18 19:35:00
30天太久了吧,普通沒車牌的停一週就很討人厭了
作者:
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
2018-08-18 23:45:00應該要2天就該拖走了,30天捏這麼怕民怨?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8-08-19 21:08:00真的認識沒車位,一旦佔到車位就死不走的。我是沒車位不買車,最近看第二台車結果鄰居不租我,只好去看付雙車位的建案,搞到現在應該沒錢買第二車,但還是先把車位準備好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