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夜市,停它旁邊給人家停車的停車場。
這個停車場是沒有停車格的那種。
我停完以後,旁邊一台車停進來,
停得靠我車門超近的。
停這麼近,我已經有一點賭爛。
後座門一打開,就狠狠地敲在我的門上。
而且是很大力的那種。
X,你有本事停那麼近,就要有本事開門不要撞到車阿。
下車的是小孩。
但我還是很不爽,跑去跟他們夫妻倆講。
結果這對夫妻寶了。非但不說抱歉。
還在那邊靠夭說,就這麼擠阿,不然怎麼停。
阿就小孩下車撞到,不然要怎樣殺小的。
要怎樣,賠阿,要怎樣。
然後這對不要臉的夫妻竟然就說,我們走。
就走了。
這種狀況是不是應該要報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