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今天在外縣市租機車不慎發生小車禍,對方的保險桿有小擦傷,我方租賃的機車並無明顯
損傷,雙方都沒有人受傷。
事後對方表示會請保險公司聯絡我,通知後續補償事宜。
但再過幾天後就要離開回到原縣市,這樣是否在賠償金額上有所爭議時會較難處理?例如
若有需要透調解節委員會調解的話? 所以想請問版友有沒有相關的經驗
另外別人和我說若租的車沒什麼損傷,就不需要通知租車行,以免到時候賠償責任更為複
雜,但爬文有人說應該問租車行有無加保保險,這樣才不用理賠太多錢?
不好意思第一次處理車禍相關事宜,所以有點擔心處理失當,想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
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