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71023 (Antares)
2018-09-07 15:01:00如果確認保險期間只有兩位駕駛刪《免追償》/ 加《約定駕駛》,是個很棒的想法即「想法 1」「想法 2」所列舉的論點都是會降低竊盜可能但刪除《竊盜險》的這個答案還是自己抉擇比較好喲《代步費用》可以留,我是把它當成紅包來看待而要注意待料時間不算就是了,上為「想法 3」見解條款增減的部分,我建議《殘廢增額》買下去吧!有了《殘廢增額》可減少第三人殘廢高額賠償的壓力順帶讓《超額》有更多空間可預防第三人高額財損畢竟只要發生第三人殘廢,賠償金額絕對只多不少有了《殘廢增額》就可以針對預防,且保費便宜至於《超額》是否上升為 2000 萬你可以先嘗試算算看 1000 vs 2000 的費用差別得到數字之後,再看看要不要多花一點錢買雖然說只是買一個額度數字而已,但如果不貴的話我自己會考慮加到 2000 萬話說已使用車輛兩年,也有個問題可以好好考量丙式 vs 乙式保費,兩個相減所得的數字" 簡單 " 來說,就是針對「自撞」的費用而第三年還要預防「自撞」可能嗎?同樣思考一下駕駛人的經驗,再決定乙、丙即可提供個思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