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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今年流年不利,今年第二次在上班途中出車禍
地點是在公司附近一處沒紅綠燈的T字路口,我在T的直線騎車正要左轉,對方在T的橫線
從我右側駛來也要左轉,等於他要轉到我目前這條路,我左轉後會到他原本那條路的前面
,不知道這樣解釋可以想像嗎?
我放慢速度騎到馬路正中間(約與分隔島平行),有一台車速滿快的賓士車開在對方前面
急速繞過我之後左轉,我停下等賓士過後正起步1~2步,對方的車駛上前來,我再度停下
,對方完全沒有減
速直接撞上我的機車,因為我等於是在原地被撞,承受的只有他的車速撞擊,所以我沒飛
出去,只有他的左前輪狠狠卡緊我的機車前頭,機車倒了45度沒全倒,我的左膝直接著地
但因撞擊不算太大力,我還能自己爬起來,起來後對方慢吞吞的下車,我超生氣的問他,
你有在看嗎?(看路)
對方(60歲的阿伯)沈默幾秒溫吞吞的說:我跟著前面的車轉啊
我真的超無言
於是請他報警、報警、報警
但對方完全沒動作沒反應,我拿出自己的手機要打110的時候,他又淡淡慢慢的問我:妳
有怎樣嗎?
這句話是整個車禍過程中他講過唯一一句聽起來像是慰問的話,因為後面我送醫檢查之後
,警察分別幫我們做完筆錄,他就直接走了
我還在急診輪椅上冰敷,對方一聲不響直接離開
後續我自己拐腳坐計程車回事故地點騎車去出險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據警察說,對方在做筆錄時有問到後續如果對交通隊的鑑定不滿意,要另外找外面的車禍
鑑定相關問題
我很不能理解對方,事故剛發生就急著推卸責任嗎?(雖然肇事責任尚未釐清)雙方肇責
各佔幾成都還不確定
請問大家有什麼我該注意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