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今天在天雨路滑的台北市街頭不小心成為三寶了
以下是事發地點的簡單事故示意圖
地點是仁愛路三段西向左轉建國南路一段
當下是直行與左轉綠燈併亮
我在左側數來第二個車道左轉時與從左側左轉專用道的直行摩托車發生擦撞
基本上是沒撞到只是機車滑倒
機車騎士人也沒受傷,只是機車車身有刮傷
我想請教的部分是,警察當下表示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機車直行的路權較大,我要左轉前應先駛入最外車道
這部分我認同,害機車跌倒我也是滿有罪惡感的
不過後來警察給我事故聯單跟初判圖的時候明確的指出機車是從左轉專用道直行的
想想機車是不是也有一些責任
還請各位大大解惑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