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這樣是不是構成刑事毀損?
: 時間: Tue Sep 25 22:26:02 2018
:
:
: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不是構成刑事毀損?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先分享一個我自己的經驗,也是在新市
:
: 我車子停在路邊,一輛車停在我前面,貼著我的車頭(照片影片已經刪除....)
:
: 當下我請警察來,警察也覺得誇張,聯絡車主來以後,車主很阿莎力的說願意賠
:
: 警察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就說"如果他願意賠、恢復原狀,我就和解OK阿"
:
: 當下用眼睛看,有擦傷,但因為對車子不熟,所以沒注意到車牌後面有凹下去
:
: 對方就覺得用蠟打一打就沒事的東西,何必再找警察來
:
: 還好我當下有說"我這是保固內的車,會回原廠處理,由原廠報價,你去付錢"
:
:
:
: 後來我去原廠處理,原廠說車牌後面的鐵凹進去了,整個估下來要15xxx
:
: 我聽到價格覺得有點傻眼,沒想到這麼高,就打電話請對方來原廠看看
:
: 對方要求我去他認識的廠商那邊處理就好,覺得我根本詐騙,還掛我電話
:
: 再打電話去,他就嗆我說反正他就不甩我,看我能怎樣,且我在警察面前都說要和解了
:
: 再掛我一次電話
:
:
:
: 當晚我就去警局告民事 + 刑事
:
: 警察跟我說刑事毀損不能告,因為他不是故意的
:
: 我就跟警察說,是不是故意的,請對方去跟檢察官說,跟我說沒用
:
: 台南法院前面開車撞死律師、撞傷前妻的那個殺人犯,他也說自己不是故意的阿
:
: 這年頭犯罪的都會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會這樣停車?
:
: 而且對方根本不接我電話,無意處理,我更能認為是故意的,所以堅持要告
:
: 警察在我提告前,又打了通電話問對方要不要出來處理,說明了情況
:
: 如果不處理,那就走程序
:
: 10分鐘,10分鐘不到,對方從新化趕到新市分駐所,付錢簽和解書
:
: 其實我還是可以告啦
:
: 處理事情的時間、精神、留車修理造成沒車用的代價,其實都可以求償的
:
: 不過南部就是以和為貴,所以就自認倒楣算了
:
: 如果有再下一次,一定告到底
:
: 噓 demo68: 照片影片已刪除? 09/25 22:32
: 推 jyekid: 堅決提告故意毀損 讓檢察官判斷無誤 鴿子的話參考就好 09/25 22:40
: 推 ko74652: 你可以去提告啊,但很高機率不起訴,無明確證據指出對方 09/25 22:42
: → ko74652: 故意 09/25 22:43
: 事主不是我,我也覺得沒有故意
: ※ 編輯: jaj12377 (218.166.24.7), 09/25/2018 22:44:14
: 噓 windowdoor: 警察也知道你在以刑逼民而已...當然勸你簡單解決 09/25 22:44
警察是勸對方乖乖來賠錢,因為大家都知道是誰的錯
問題是該怎麼處理而已
: ※ 編輯: jaj12377 (218.166.24.7), 09/25/2018 22:47:54
: → mtg0921: 這情況毀損很難成立的 09/25 22:52
: → s75830: 刑事毀損要成立也要有動機才行,根本無法成立 09/25 22:57
: → sanshin: 肯定告失敗 09/25 23:33
這麼肯定?看過完整資訊?
: 噓 saitou68201: 9/21才問過,今天又問一篇,洗文章? 09/25 23:48
: → saitou68201: 我就在想說這內容有夠眼熟,a一下ID果然不意外 09/25 23:49
: 噓 snowfish104: 問幾次?要不要承認你就是你朋友?講不聽欸 09/25 23:53
: 噓 marx0126: 毀損不罰過失 民事自己告吧 09/26 00:05
: 噓 home7436435: 那麼想告為什麼要和解 直接告就好了 09/26 01:40
這點小事我也懶得告,重點在賠償,不賠就只好告,不難懂吧?
: 噓 imega: 你原告要舉證對方是故意的,懂不懂啊? 09/26 02:06
當然懂
: 噓 a27588679: 要問幾次?鬼打牆逆? 09/26 04:59
: 噓 pondexter: 你朋友就是你,是要po幾篇? 09/26 07:21
我不是他朋友,也沒同意他拿我的案例"代PO"
他貼在 pttlifelaw 版,用"代po" 的方式,已經被退文水桶
這case是針對我的案例來的,自己已經在 law 版的文章裡面承認了
用不充分的資訊、甚至是錯誤資訊,到處取暖,真不知道在爽什麼?
現在還CP我的文章內容,然後說不是用我的案例?把人當白痴?
資訊不充分,就不要斷言下定論,任何事情都一樣
搞不好他這篇文章不是要取暖 XD 而是有其他目的也不一定
1. 有監視器畫面,錄好錄滿,照片影片刪除是在發文的時候已經刪除
看文字應該知道,事發當下是有照片影片的吧?????????
2. 在私人土地上,這塊地只有唯一出入口
3. 對方倒車撞我車頭
4. 事發時我的車前後都還有很大的空間,各停兩台車都沒問題
5. 我的車左邊大概還有7~8公尺寬,再並排兩台車都沒問題
6. 報價是原廠報價,不是我報價,我要對方找車廠談,對方掛我電話
這堆資訊都不知道,是要出來誤導版友什麼?
連這些資訊都沒有,影片都沒看過,就否定我告得成的可能性
你問過我的主張在哪嗎?
還有,我不是你朋友
當二房東還告房客的人,怎麼可能是我朋友呢?
※ 編輯: spmark (118.171.154.22), 09/26/2018 07: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