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sto (Festo)》之銘言:
: 剛剛經過台65,突然降下頃盆大雨,
: 我開過去,親眼看到一個機車騎士,
: 在台65跟另一個高架道路交叉的地方,
: 停下來穿雨衣。
: 好啦,我是知道那個地方沒下雨。
: 但...停下來穿雨衣還是有點扯吧。
: 請問...這是台65的日常嗎?
公告: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法規: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k0040019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12 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 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 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經高速公路、快 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拖吊車輛,得不受前項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 顯標識。
嗯,所以停下來是可以的,主張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就可以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