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sons (Michael)
2018-10-20 20:08:36原文連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44862
原文內容:
遠通電收不服高公局以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未達標而裁罰逾4億元,提起確認懲罰性違
約金債權不存在訴訟。台北地院今(19)日認定遠通未達違約要件,判遠通電收勝訴。可上
訴。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的官司,主要是高公局在民國102年,以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
率,未達合約標準,且改善作為不足,按日處新台幣5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並回溯自100
年4月15日起至102年8月16日止,共計開罰4億27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遠通電收不服挨罰,提起確認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訴訟,原本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民事
庭審理,104年6月底法官認定為公法上的爭議,裁定將全案移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但遠通
電收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受理抗告後,同年9月初認定本案契約屬私法契約,普通法院有審判權,廢棄
原裁定,台北地院收案後重新分案開庭審理,今天做出更一審判決。
台北地院更一審公布判決指出,高公局主張遠通電收在100年4月15日起至102年8月16日止的
期間利用率落後,長達855天,違約情節重大,利用率未達65%,無法進入電子計程收費,對
公益造成重大危害,且利用率低也代表用路人對遠通電收的服務品質不滿意才不使用,或是
代表遠通電收收取服務費減少,將導致財務狀況不佳。
法院調查,高公局所指違約,竟僅單純以落後天數認定違失情節屬於重大,且就進入計程收
費的利用率65%指標而言,遠通電收約遲一年達成,遲一年固然對契約履行有影響,但審酌
本件契約規模的龐大以及履約期程相對較長,遲一年難認屬於重大延宕。
法院表示,若遠通電收利用率落後狀態確實已達「就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有重大違失者
」或「嚴重影響高速公路收費營運管理且情節重大者」的違約情形,高公局為何會將遠通電
收就100年度、101年度及102年度的營運績效評估為良好或極佳。且本案高公局舉證不足,
空言主張利用率落後代表遠通電收服務品質有違失及財務狀況不佳。
法院認定,本件無從認定遠通電收有違約,因此判高公局對遠通電收開罰的懲罰性違約金不
存在,全案可上訴。
心得/說明:
延遲一年不算重大延宕,那要遲多久才算重大?
高公局認定遠通嚴重違約,然後又評其績效為良好或極佳,這樣豈不自打嘴巴?
實在看不懂在演哪齣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18-10-20 20:09:00◢▆▅▄▃ 崩╰(〒皿〒)╯潰 ▃▄▅▆◣
作者:
domago ( )
2018-10-20 20:14:00司法正常發揮啦
作者:
fonce (奉司)
2018-10-20 20:15:00噓 (上面選錯
作者:
RDSON (Rds(on))
2018-10-20 20:17:00連噓文都不會...
作者: N48212 2018-10-20 20:19:00
國家是財團的
作者:
Lyle (我期待)
2018-10-20 20:25:00大勝利
作者:
Zz5566zZ (低能兒才搜尋)
2018-10-20 20:26:00風向先帶起來 對不對之後再說
作者: ISAF 2018-10-20 20:30:00
幹你娘噓噓東
作者:
masashi (雅史)
2018-10-20 20:36:00法院認證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0-20 20:42:00
唱雙簧吧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8-10-20 20:44:00爽啦
作者: YJM1106 (YM) 2018-10-20 20:49:00
有錢真好!
作者:
JamCh (平靜)
2018-10-20 20:57:00可惡!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8-10-20 21:04:00
國家的錢最好賺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0-20 21:04:00財團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8-10-20 21:07:00文組誤國
作者: p907018 (pipi12172) 2018-10-20 21:15:00
小老百姓遲交一天罰款看看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8-10-20 21:36:00ETC當時不高不就是奸民懶又想凹好康?
作者: ninkioh (Aesthetic) 2018-10-20 21:53:00
真的很廢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8-10-20 22:57:00
到底收了多少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8-10-20 23:06:00遲一年還難屬重大延宕??合約是簽假的喔都自家人是吧。 噓噓東
作者:
iceteeth (大人與小孩)
2018-10-20 23:27:00幹 資金黨市長全部落選
作者:
zooxalju (不吃魚的貓)
2018-10-20 23:31:00幹你娘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8-10-21 00:04:00
噓噓東必噓
所以規模龐大履約期程長 想辦法找官員把績效評估搞到良好或極佳 法官也不會去查為啥這麼不合理 合約就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8-10-21 00:07:00
這什麼判決 遲一年還不叫重大? 文組誤國
j大好險你不是法官高公局那麼大的矛盾點你看不懂? 至少看的懂心得最後一
作者:
orange7986 (AnnoyingOrange)
2018-10-21 00:31:00乾
作者:
za7788 (初入江湖)
2018-10-21 00:34:00究竟是收多少錢?延遲一年不算重大延宕這鬼話都說的出口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8-10-21 00:46:00呵呵,民粹的智障還真多..
作者:
aowen (...)
2018-10-21 01:01:00有錢判生 不意外
升~~~堂~~~ 貪~~~~~污~~~~~鬼島掏空勾結貪污圖利自肥都無罪
作者: roy11111 (roy) 2018-10-21 05:58:00
這是認定私法契約,高公局本來就要舉證哪裡違約,自己給人家評績效良好,不是表示延遲在可接受範圍嗎,卻又要告對方重大違約,有這種事的嗎
作者:
rodney92 (rodney)
2018-10-21 07:10:00公務員本來就一群白癡米蟲垃圾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0-21 08:39:00未達65%合約標準是客觀事實,法官用績效評鑑這種無明確具體標準又沒有任何實質效力的活動做為判決依據,簡直胡搞.評鑑的最高級比較有可能是真優良,其他就像酒店公關的頭銜一樣,參考而以.更何況評鑑和合約執行的客觀標準是兩回事,應該是用合約執行客觀標準來說評鑑不實,怎麼反過來用不實評鑑判決遠通勝訴?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8-10-21 08:56:00違約還可以輸 太扯了巴
答案就在全文倒數第三個字,高工局是在告給你們看的。檯面上告,檯面下…喝喝。
作者:
aaagang (我...)
2018-10-21 09:14:00遠通吉的很專業
作者:
ups ((貨幣+信心=趨勢))
2018-10-21 09:25:00嗯嗯,真的很棒
公務員本來就是不上不下的人去當的..又不是頂尖人才XD
作者: sunen 2018-10-21 09:32:00
真的 公務員不是頂尖人才 賺的比他少的社會底層又愛嫌
作者: denpa5566 (電波5566) 2018-10-21 10:58:00
噓噓東
作者:
MiRRorX (o(〒﹏〒)o)
2018-10-21 11:17:00嗶~~~~~~~~~~~~~~~~~~~~~~~~~~~~~~~~~~~~~~~~~~
作者: qbaow (白海豚) 2018-10-21 12:44:00
評鑑和開罰的是不同單位,法官以此判定無重大延宕挺奇怪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0-21 13:31:00在民法是同一單位(高公局),但是重點是評鑑不是合約,違不違約是看合約不是看評鑑. 這法官只能在法院打混,他去民間公司敢跟老闆主張遲一年不算重大違約算他有膽台灣沒有陪審制度,才會讓這類外星思想在那裏搞怪這法官最糟的一個論證就是施工期間只要稱讚過廠商「做得不錯」就能成為免死金牌,如果成為判例,為保障合約效力,以後業主從一開始就只能給包商吃丙了
作者:
O87 (土鬼阝匋阝可!)
2018-10-21 14:52:00...
作者: jamespon1 2018-10-21 16:43:00
說個笑話 公平正義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10-21 17:44:00臺灣常先開罰企業來騙一下民眾,然後幾年後罰單就會撤消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8-10-22 00:33:00噓倒是人多,各戈位都有拒裝etag嗎??
作者: jeffrank 2018-10-22 11:23:00
那小學拿校長獎是不是可以保他個十年?100%穩賺的事業 營運績效當然不可能會差
作者:
sasuka (流石)
2018-10-22 20:02:00噓噓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