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本週狂新聞第三名說要禁名車上路的議員是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8-10-22 00:11:05
看到一些推文真的很好笑
連賠償上限都出來了
正常來說你乖乖不違規 弄到違規車輛
你也沒啥肇事責任好嗎
更何況保險超額也不是很貴
保個兩 三千萬也沒多少錢
人家有錢開幾千萬的車上路不行嗎
你不違規是有你的事喔
作者: changrabbit (月犽小兔)   2018-10-22 14:32:00
鍵盤
作者: tzongyao (貓小編)   2018-10-22 12:59:00
鍵盤車手....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8-10-22 12:40:00
電視看太多 法院是有改革的空間 你也不用說成這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2 12:28:00
笑死,你沒看過有錢人怎樣透過法律玩死窮人的嗎???不用怎樣,我有錢請律師,假扣押你的財產,凍結你的帳戶然後天天告你天天告你,讓你天天上法庭天天上法庭所有人都用異樣眼光看你,質疑你為何天天被告公司老闆也看你一直被告,直接把你火了,以避免被牽連到老婆也跟你離婚,帶著小孩回娘家你沒工作,沒了家庭,甚至想跟對方同歸於盡時直接被對方保鑣抓起來痛打一頓後送進去看守所人家用你傷了對方指甲,告你重傷害,關個五年十年找了法扶律師,律師直接跟你講認罪道歉,因為他也惹不起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8-10-22 00:14:00
我認為應該"無明顯過失"就應該0肇責"應注意未注意"這種責任應該算無明顯過失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18-10-22 00:33:00
強制險含財損2000萬就好了,美國撞車就雙方保險互賠哪來那麼多鳥毛
作者: polouucc   2018-10-22 00:45:00
作者: BlueOctober (憂鬱十月)   2018-10-22 01:32:00
騎機車跟法拉利撞 你就知道了 肇責一成就夠你賠到拖褲了 你的小破機車 九成只是人家零頭
作者: jackgn (jk)   2018-10-22 06:53:00
這很複雜啦,你開車不用會車喔?一定無責?一定兩車相撞?你腳踏車,電動車有超額?雙閃燈路口你無責?撞斷手腳比保桿理賠還便宜~照你這想法,碰瓷黨也不算坑你還有保險介入後,還有其它問題,本來雙方是平等的,變成一方有龐大資源,這樣有對等嗎?這些你有想過嗎?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8-10-22 07:22:00
智障來撞你,然後還靠關係弄成責任55有看過嗎?人家家大業大關係深厚。你能怎樣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8-10-22 07:55:00
美國很多州採責任大全賠的制度
作者: boycome (不要有太多幻想)   2018-10-22 09:27:00
有時候不是你想不違規就可以的,很多人類沒辦法控制的意外,你沒比較聰明厲害,你只是運氣比較好還沒遇到
作者: AtsukoErika (敦子繪梨花)   2018-10-22 09:32:00
事實上台灣的道路設計常常有問題 有些糾紛責任根本不好切割 台灣政府又不會承認道路設計錯誤當你遇到車禍 縱使你沒錯 但是因為道路設計問題導致法院還是會給你什麼28責任到時候對方一個碰撞200萬維修費 2成負擔也是40萬…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8-10-22 11:26:00
所以關鍵還是在責任的定上 而非昂貴的車不能上路
作者: Ardream (Rus)   2018-10-22 23:58:00
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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