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時候可能都聽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地方的人很愛喝酒,
然後有個地方官想到的辦法就是規定:
喝酒不得收費,
以後大家都只能喝免費酒,
從此以後,街上再也沒有人賣酒」
長大之後看到這個故事發現其實滿多Bug的......
好,切入主題,
我們的政府機關是否可以考慮也以這個邏輯辦理,
將紅線以及不能停車的地點分級收費,
看到這邊先不要急著噓,
以目前的執法條件,
警方無法即時性的對臨時停車進行檢舉開單,
所以我們必須兩害取其輕,
目的是降低在危險地方停車的數量,
於是我們在原本危險的停車地方,
收取高額的停車費,例如每小時1200元,
大概會設計跟現行罰單等價。
到這邊有人會問:
阿不是跟開罰單有九成像......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這就不算執法了,
所以一般的開停車收費單的人員,
就可以進行收費的動作了,
對於違停者來說,
這樣有更大的風險付出大額金錢,
即便現在不叫罰鍰,但還是噴錢了,
所以違停數量一定會減少。
喔不過那種門口或消防通道還是得維持紅線,
因為要保留危急時可以拖吊。
所以,有人想選我當版主嗎,
跟風一起來發表政見XDDDDDD
作者:
daitium (小蛙)
2018-11-06 15:26:00靠好像不錯!
作者:
Joaow (天秤魅力無限)
2018-11-06 15:29:00然後就有一堆收費員被打?
作者:
youGG (Denzel)
2018-11-06 15:29:00作者:
RDSON (Rds(on))
2018-11-06 15:30:00好我先推再看 不要讓我失望沒關係版主給你當 不過一張1200的停車單 即使他不叫罰單
作者:
lycmse55 (苡Chinn)
2018-11-06 15:31:00會造成很多收費員被急著開走的車主撞傷QQ
作者:
RDSON (Rds(on))
2018-11-06 15:32:00哪個收費員敢去開? 你還記得"交通助理員"嗎?
警員只要有作為就差很多了啦分時段那種到最後搞不好還要訴訟前面幾百公尺(安全路段)小時/30,我這段要1200?憑什麼
作者:
Obama19 (^_^)
2018-11-06 15:43:00所以紅線停車害死人沒事囉?
在地方上看到更多的事警察當沒事騎過去新北某些地方就是這樣明明開紅線拖吊就是最簡單的事但不做就是不做,一定要具案具名檢舉或打電話報警才來經過台北市馬偕,跟著一台警車走,經過大概10台小黃在不能排班的地方排著但警車就是沒動作,車門上面還寫交通大隊
作者:
zison (竹北李奧鈉多)
2018-11-06 15:52:00漂亮
作者:
e04bank (上海生姦湯包)
2018-11-06 16:00:00台灣刁民真是多到不可思議
作者:
z14753 (喬靖夫)
2018-11-06 16:24:00出來選我投你
作者:
Ga11ardo (LP560)
2018-11-06 16:32:00把人行道加寬到剩1車道就好
作者:
Vram (Gin)
2018-11-06 16:34:00台灣人什麼不會最會鑽漏洞,你等著看吧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8-11-06 16:35:00那你一定沒看過明明就有空的停車格卻硬要併排停車的
作者:
HMBC (那就這樣吧)
2018-11-06 16:42:00紅明顯 這樣有錢人到處停紅線 合法殺人?
作者:
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
2018-11-06 16:49:00乾脆不是停停車格的都收1200也不用在那裡分級只要是停車,車主不在車上就可以收錢
治標不治本 學日本一車一位的夠車方式還比較好購啦幹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8-11-06 17:10:00直接抽重稅 要求車位證明 車輛馬上少
作者:
ROTFL (LMAO)
2018-11-06 17:19:00車位證明?去屏東圈一塊地專賣車位,蓋個靈車塔都賺到飽
就把現在的紅線改成收費就好,怕收費員被打的話費用可以不直接寫在單子上,要去刷單才知道價格
作者:
ROTFL (LMAO)
2018-11-06 17:24:00執法不力才是主因,被罰的機率太低,如何法治?政府弄的讓守法的反而像個傻子,檢舉案件太多還能就地合法咧
作者:
jame90 (安安你好)
2018-11-06 17:30:00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11-06 18:00:00回原po: 其實「交通助理員」也可開單,有待各級政府增聘
作者:
HMBC (那就這樣吧)
2018-11-06 18:58:00問題是他現在停紅線不合法 你者概念就合法了
作者:
motokare (timeless sleep.)
2018-11-06 19:00:00有想法有推
作者:
new2488 (air)
2018-11-06 19:30:00停車位不是不夠,是你肯不肯花錢走一小段,說穿了只是連走路都懶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8-11-06 20:03:00停紅線的問題還是其次,現在連停在車道上都不開單了,優先順序應該是先清除車道違停再處理紅線區,有些車位不夠的區域,停在紅線內不妨礙到我都覺得還好,停在車道上的才是最大亂源。
作者:
berryc (so)
2018-11-06 21:49:00嚴格取締才是重點..現在情況是根本很少警察主動開單的
作者:
g5566 (gg)
2018-11-06 21:50:00出事誰負責?不是只有錢的問題
作者:
berryc (so)
2018-11-06 21:50:00反正可以勸導代替開紅單, 開單也沒績效獎金 誰想做壞人
反向操作 道路隨便停都不違法 警察都不能抓 全部人把馬路當停車場 到處都不通大家都不用走 以後開車上路的人自然就少了長遠來看 反正買了車也無法正常行駛 降低人民買車意願空汙得以改善 車價順勢降低
作者:
berryc (so)
2018-11-06 22:11:00然後就變成黑衣人在管理交通了...別鬧了好嗎喝酒不能收費不會讓賣酒的變少..就換個消費模式而已.搞不
作者:
milker (小鬼)
2018-11-06 22:14:00台北市一堆臨停 真的是幹你娘停收費的都智障?
作者:
berryc (so)
2018-11-06 22:14:00反而有反效果. 現在法律不就禁止買賣鮑魚嗎? 你覺得賣包包的有少?你讓這行為不合法, 就只是把經營權交給黑道幫派
作者:
marsx3 (火星人)
2018-11-06 23:18:00就停車格限停2小時,2小時以上1hr 600,如此周轉率也能提高然後收費員就能開600的停車單,這樣不是更容易達成?限時加前30分不收費,臨停的就會停格子不違停
執法嚴格就 好了啦 提高刑罰就好了啦 台灣就是沒有法的觀念 法再多都是一坨屎
作者:
berryc (so)
2018-11-06 23:40:00路邊停車格真的該如marsx3所說鼓勵短時間停車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8-11-07 00:35:00不錯耶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8-11-07 01:50:00不贊成,路邊停車就是會影響交通為了用路人好應該是把路邊清空而不是合理化亂停的行為
作者:
ckWade (只好喜歡自己)
2018-11-07 02:44:00其實就是收費員可以開罰單(天價停車費)的概念至少可以嚇阻有些人明明有車位不停 硬要往前停在紅線上
作者:
fjallen (ALLEN)
2018-11-07 07:40:00到時候停車場一小時300元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8-11-07 07:55:00好像可以不過這樣會有一堆人欠停車費然後說停車費不合理要求釋憲
作者:
ptta (ptta)
2018-11-07 08:02:00讓檢舉人分紅罰單金額七成以上,並開放一般民眾檢舉
作者: lin900117 (單眼皮) 2018-11-07 09:57:00
台灣一堆垃圾民代,什麼方法都沒用真的有人停了,害死人,誰要負責
作者:
bbbing (無)
2018-11-07 10:33:00你太小看三寶了,直接停路中間給你看現在一小時四十都有人會這樣停了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18-11-07 12:04:00你太看得台灣人的道德了 收費的地方一律不停啦 停路中間
作者: miles840831 (miles840831) 2018-11-07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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