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sManquer (Tu Me Manques)》之銘言:
: 美國一堆路口沒號誌的,直接設stop sign
: 一定要先停再開而且警察真的會抓
: 肥宅我遇到都乖乖停,後面車都不會叭我
: 要是一個十字路口沒號誌只有stop sign
: 就是先到的先過,大家輪流,或是逆時針輪流通過
: 遇到行人一定讓他們先過
: 大家讓來讓去的,原本肥宅我在台灣的路怒症都消失了
: 整個開車環境對車對行人都很友善
: 不知道把這套stop sign搬到台灣,然後警察要抓
: 不知道有沒有搞頭?
:
跟你分享一下
我在加州半夜開車經過鎮子的路口
看到有個stop sign
可是那時是半夜
周邊都完全黑的 一台車都沒有~~~
就減速一下以後慢慢開過去
然後警車就竄出來閃燈了...................
就被攔下來搜身+搜車
黑人警察還很兇的問我說為甚麼不停
是不是有違法~~~有沒有帶槍 有沒有帶drug~~~~~~
我就跟他說我有減速啊~~~
附近都沒車我停下來要等誰???
他就吼我說無論如何 看到Stop sign
"一定要全停 一定要全停 一定要全停"~~~
超兇der~~~~~~~~~~~~~
我只好跟他哭哭求情 後來他沒開我罰單就放我走了~~~
後來我發現那張罰單在加州大概250US.......
算是省了不小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