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日本政府預見未來的發展,從1962年就實施車庫法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車庫法 是哪個法啊??
日本有 車庫法 這個法嗎???
沒有歐......
426 有寫過一篇文章
提到車庫法 其實是 各種車輛停放管理取締的法令 的總和
人家日本也是一邊做一邊修改法令..
: 過了56年,中華民國政府連抄都不抄;沒有遠見已經很爛了,連事後補救都不做
: 很多人會說現在來不及了,政府會被罵死,不敢做
: 真的有這麼難嗎?明明很簡單
: 只要有車位的人,每個月補助3000圓;沒有車位的人,每個月收3000圓
: 就解決了
好,請問....... 3000 摳收了,
就可以把繳費收據貼在車窗,合法亂停了嗎??
那這樣誰還要百萬買車位???
連隨油徵收都有人在靠北靠母了...你以為三千摳收得到歐??
照台灣人水準,停車場也可以一位兩租.
掛人頭名每個月跟政府領三千,然後開放計時停車,再收一筆.
: 沒有車位的人就是隨便亂停,停在馬路、公有地上,地主(也就是政府)收3000圓
: 這是合情合理的
: 至於有車位的人,每個月可以收到3000圓的補助,根本不用花半毛錢
好啊,請問是 所有權人領錢,還是使用人領錢,還是承租人領錢??????
: 用買的人,每個月少付3000圓的貸款,還是有幫助
: 所以,沒車位的人就會趕快找車位,只要有車位就不用付半毛錢
: 有多的空地、車位的人可以租出去,淨賺3000圓
: 兩者都很爽
: 所以,這個政策大家都高興,一點民怨都沒有
: 唯一的問題就是想找車位卻找不到
: 這就是無能的政府70年來沒有都市規劃,沒有交通規劃造成的
: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被無能的政府公務員拖垮了
那這樣子,以台灣人的高度智慧
業者評估後,應該會蓋 一大堆 無用停車場 在 台北市邊疆地區,
然後跟政府坐領補助每個月 3000摳(即使根本沒有人使用)
車位能有多小就多小,反正只是要給掛名領錢的.
一個月三千,一年三萬六
車位一個賣50萬,投報率 7.2%
你政府等著破產比較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