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義一下車位的定義吧
怎樣算有車位
怎樣算沒有車位
如果停在自家私有地庭院或是騎樓的
算有車位還是沒車位
還是要畫格子才算
然後車位要在哪裡
戶籍在中南部
但是工作在台北
中南部隨便用個騎樓還是空地是不是就可以補助3000
車子照樣停台北路邊這樣
幾年前去蘭嶼玩
路上的汽車幾乎都沒有掛車牌
總之漏洞一堆啦
要統一規定很難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日本政府預見未來的發展,從1962年就實施車庫法了
: 過了56年,中華民國政府連抄都不抄;沒有遠見已經很爛了,連事後補救都不做
: 很多人會說現在來不及了,政府會被罵死,不敢做
: 真的有這麼難嗎?明明很簡單
: 只要有車位的人,每個月補助3000圓;沒有車位的人,每個月收3000圓
: 就解決了
: 沒有車位的人就是隨便亂停,停在馬路、公有地上,地主(也就是政府)收3000圓
: 這是合情合理的
: 至於有車位的人,每個月可以收到3000圓的補助,根本不用花半毛錢
: 用買的人,每個月少付3000圓的貸款,還是有幫助
: 所以,沒車位的人就會趕快找車位,只要有車位就不用付半毛錢
: 有多的空地、車位的人可以租出去,淨賺3000圓
: 兩者都很爽
: 所以,這個政策大家都高興,一點民怨都沒有
: 唯一的問題就是想找車位卻找不到
: 這就是無能的政府70年來沒有都市規劃,沒有交通規劃造成的
: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被無能的政府公務員拖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