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非交通相關科系,
但發表一些拙見,不知是否可行。
關於國道事故的第二次追撞事故,
應該採取更長遠的預警系統,
目前想到2個,
1、etc架增加特殊號誌,比如紅色燈號,
當事故人報警完,國道控制中心於事故位置前3或多少km開啟,
讓3km內的車輛都先知道前方有事故。
這在警察到場前,應該有相當程度可以提升保護,
保護在車上剛解開安全帶、剛下車、剛要拿出三角警示牌的事故人。
2、國道警車增設特殊燈號,老實說一台警車閃著警示燈、開著警報器,
在半夜沒什麼車的情況下,多少人能看出他是行進間或停在定點?
你看出警車停在定點,又有多少距離、時間可以反應,
如果警車增設特殊燈號,比如綠色或其他特殊色,讓後方可能1km內的駕駛人,
知道該警車是停在定點或即將停下,應該可以安全不少。
以上,一些拙見。
往生的警察,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