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7426 (is7426)》之銘言:
: 小弟今天不幸發生車禍,對方是機車,人受傷了,住院觀察中
: 希望他平安沒事
: 因是在產業道路發生的,藉這個機會想問一個問題
: 交通法規第95條:
: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標線之道路,應靠
: 右行駛。
: 今天我明顯是在到道路右側,但是距離路旁圍牆還有約40~50公分
: (約4~5米路,我車寬約1.8米,行車路線未過道路中間)
: 在會車時,機車擦撞到我車左後方(約60度彎道),自我研判他過彎幅度過大
: 因為警察報告還沒出來,單純討論會被寫未靠右車行駛嗎?
: 行車紀錄器就不PO了,怕對方有上網也看到,會傷心氣憤,畢竟家人受傷還要被討論
後續發展
傷者住院7天後出院,結果回家休養3天後不幸逝世
小弟目前是非駕駛業務過失致死被告身份
目前有下列進度:
1.調解會1次、偵查庭1次
2.車禍鑑定報告,我方無肇責(對方不服提出鑑定覆議,我方尊重他的權益,無反對)
鑑定報告是對方侵犯到我方路權為主要肇事原因
3.對方因死因不明有解剖,解剖死因為心肌哽塞
(解剖報告、死亡證明皆無帶到車禍原因,保險公司說強制險、責任險不理賠死亡,僅
就住院受傷部分實支實付及機車修理費用,QQ)
想請問
1.車禍鑑定覆議翻盤機會大嗎?
2.如果維持原鑑定結果無肇責,後續可能面對刑事責任?
3.保險有辦法理賠什麼?(我有保第三人責任)
4.後續民事怎麼主張權益?保險不理賠,難道要我自己吞?
再次感恩!!
行車紀錄還是不PO了,大家路上開車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