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剛好遇到續約車險的問題
想請教各位
第三責任險中每一個人傷害
與每一意外事故之損害
的啟動差別是?
我自己對字面上的解釋是
假設是300/3000
事故只有一人傷害只能賠償300萬
而若事故有多人傷害就是3000萬去分攤
如果今天判賠700萬,也不能用3000萬去賠償嗎?
爬文後很多人都建議要加超額責任險
目前我請保險業務幫我估價有兩種選擇
1.300/3000/20+1000萬超額(保費4351)
2.100/200/20+2000萬超額(保費4350)
請問若依實際情況大家會選擇1還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