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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車門煞險釀禍!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15日中午開著賓士轎車,在板橋區中正路上要臨時停
車,在下車時車門打得太開,在左後方的公車起步時碰撞到賓士車車門,車門被這一撞變
成「180度全開」毀損,不僅車門修理所費不貲,吳女未依規定開車門還得吃上2張紅單,
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板橋警方調查,34歲的吳女駕駛賓士車,12時許在中正133號旁臨時停車,想要下車買東
西,卻因開門時後方的風太大,導致車門完全開啟,周姓公車司機在起步時撞到賓士車門
,所幸整件意外並沒有人受傷,而肇事的吳姓女駕駛酒測值為0,警方除依規定製作相關
手續外,也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1款紅線違停及第56條之1未依規定
開啟車門而肇事掣單開罰。
其實在道交條例56條之1就有清楚寫道,「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
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
人或租賃車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
該乘客。」
在駕訓班當中,兩段式開啟車門更是路考的一大重點,只要一次沒做到就扣32分,等於宣
判直接出局。駕訓班教練提醒,只要下車開車門的時候,轉身改用右手開車門,不僅車門
不容易開得太開,也能看到後方沒有來車後再迅速下車關上車門,以確保行車安全。
有公車乘客拍下當時影像並寫下「下車開車門要注意,司機、乘客都很無奈」,而影片中
肇事的吳女眼看車門毀損,心焦如焚卻不知該如何處置,上傳「我是板橋人」後網友評論
「還好不是機車撞上」、「開車門前應該看後方有無來車」、「公車那麼大台也看不到」
、「選配180度全開門」、「車門骨折」、「司機給三寶上了一課」、「駕照雞腿換來的
」。
心得/說明:
違停還車門開這麼大, 完全就是眼裡看不到其他路上的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