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一堆人以為蓄意撞人可以獲得理賠?
我上一篇在提風險分攤的賠償上限問題時,
#1S5o85JX (car)
也一堆人在跳針我要去故意撞超跑之類的話,
第一個,就算有理賠上限訂出來,
你故意去撞一樣排除
第二個,就算第三人責任險
你故意去撞一樣排除
第三個,理賠上限的情況
就算你是故意不小心去撞
你還是要付賠償上限
這樣還會有人要不小心撞上去嗎
保險是保你不小心,
不是保你去無敵星星
作者:
wangleo ( Dark Side...)
2018-12-18 19:39:00疲勞駕駛不就是一種”故意”嗎?
作者:
mov048 (mov048)
2018-12-18 19:45:00為什麼富人超跑被撞不能修到好?富人的財產權不在憲法保障範圍?階級鬥爭
作者:
mov048 (mov048)
2018-12-18 19:48:00你提到的增加社會成本,我認為應該朝監理機關限制超跑上路著手,而不是讓他上路,出事卻不能修到好。
很多人覺得 「不小心」不是大錯 也是台灣教育悲哀的地
作者:
zer0319 (弱者)
2018-12-18 19:51:00我就煞車失靈撞上去的不行?
方限制超跑上路也很奇怪 今天超跑只是比較貴 並不是有什麼引力吸你去撞他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 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怕的話就買保險 機制已經很健全
作者:
mov048 (mov048)
2018-12-18 21:12:00我也反對限制超跑上路,因原po一直糾結修正保險制度。我認為不如直接檢討超跑該不該上路,才是對症下藥。撞人就該負責賠,原po為超跑引比例原則,為此修改沒大問題的保險制度,恐怕違反憲法財產權人人平等
作者:
pkch15 (搜捕手)
2018-12-18 22:05:00不小心帶外國豬肉回來!
作者: NT500 (生來犯罪人) 2018-12-18 23:42:00
故意撞車和故意疲勞駕駛不小心撞到車差很多好嗎?還是你疲勞駕駛的目的是為了撞超跑?
那酒駕目的也不是撞超跑 也適用「不小心」嘍怎麼會覺得「不小心」就能付比較少責任.. 難怪台灣這麼不重視工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