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立法的本意是解決社會問題
讓社會大部分的人可以接受,兼顧雙方立場
以雙方立場取得最大的共識
以超跑車主角度:
自己沒肇責,就算有也是希望對方依比例賠償
遇到耍賴的雙手一攤自己一點保障也沒有
自己明明是受害方但沒保障
以肇事者或社會輿論的角度:
金額太大賠不起,不如就耍賴
耍賴機會成本低,比起賠幾百萬不如去被關
富人理當要承受更多社會責任
本身社會弱勢無法負擔高額保費
至於如何取得平衡點
讓名車車主出事財損可以得到賠償
窮人避免被鉅額財損賠償壓死
保費相對負擔的起 又避免保險道德危機
避免因為有保險就故意肇事或詐領保費
我的想法大概是
強制提升第三責任險財損保額
但是自付額拉高
並依個體出險率提高/降低保費
可以避免撞到名車賠不起,
自付額拉高除了可以降低保費,
又可以降低保險道德風險,
被撞的名車車主相對的又有保障,
不至於對方雙手一攤自己要吞,
真的追討又落入為富不仁的罵名
※ 引述《AtsukoErika (敦子繪梨花)》之銘言:
: 社會本來就有很多幫助弱勢的社會政策
: 其目的是並不是因為同情還是什麼可憐的心態
: 重點在於
: "社會安定"
: 講難聽一點就是
: 我會給你們基本生存空間
: 你們這些社會拖油瓶不要給我作亂
: 但是政府不可能這樣直接跟人民說
: 因為這樣有貶低的含義存在
: 所有要包裝成體貼 善良之心
: 不是說政府都沒愛心
: 而是指這本來就是管理人民及社會的方式
: 會有這議題絕對不是單純什麼仇富
: 還是責任多少就該負擔多少的問題
: "管理"
: 絕對不是什麼罰罰罰就可以把社會管好
: 用講的很簡單
: 政府絕對不會樂見國家裡面
: 窮到爆的人出現
: 因為這些人未來有很大可能增加更多的社會成本
: 小孩沒人顧 偷 搶 甚至強盜殺人等問題
: 今天這個人真的賠不起 如果又沒家庭的負擔
: 如果萌生復仇心 隨意放火那不是更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