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wu930 (布萊恩)》之銘言:
: 請教各位,當車子行駛於「畫有直行與右轉並存」車道時,綠燈時可以選擇直行或右轉
,
: 但當燈號轉成紅燈加右轉箭頭時,此刻該車道的車因為要選擇直行而停在該車道上,這
樣
: 有違規嗎?
: 謝謝各位不吝告知分享。
還有更腦殘的,
就是沒有雙白線的車道搭配左轉或右轉箭頭,
這樣的車道可以轉彎也可以直行,
沒錯,跟搭配直行轉彎並存 一 模 一 樣
這樣的標線除了搞得標線本身沒公信力,
我想不出有任何正面意義。
設計這種法條跟標線的人真的是遺臭萬年。
是否這些怠惰公務員隨便規劃可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