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會讓嗎?

作者: oyasmy (oyasmy)   2019-01-08 15:08:03
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
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
,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因為法規也沒界定何謂安全距離及間隔 不論是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
所以只要你斜前方(不限定右斜前或左斜前)有車打方向燈
你就必須讓
雖然也可以檢舉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超車
但是這種法規都很模糊的東西 應該很難成案
作者: LunaRin (LunaRin)   2019-01-08 15:23:00
你載著老婆小孩,讓不讓呢?
作者: kenness1019 (肯尼濕)   2019-01-08 16:48:00
在ptt上不讓 在車上就讓
作者: MaLan (MaNiu)   2019-01-08 17:00:00
我直行撞過的計程車司機下來第一句都說自己有打方向燈但最後他們都是全額賠償
作者: supereva (eva)   2019-01-08 17:08:00
看撞擊點的 如果撞到側面 通常是前車不當變換車道
作者: nicejeffery (想放鬆心情~)   2019-01-08 17:08:00
才怪,我之前檢舉有成功
作者: supereva (eva)   2019-01-08 17:10:00
這個通常直行車的行車記錄器也拍得到
作者: lizardc1 (ce)   2019-01-08 18:57:00
作者: berryc (so)   2019-01-08 19:42:00
1.加速關門 (把車距盡量拉近)2.對方切進來時踩一下剎車這樣檢舉機乎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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