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z69927 ((中尉里奧))》之銘言:
: 看到一堆無腦替車商護航的就快暈倒了
: 展示車本來就是被當成試駕車歸類,而且消保官跟法官都說不能當新車賣了,還一堆人自
: 己當法官在幫車商護航難怪臺灣的車商敢亂搞,以下是整理出來的截圖
你搞錯重點了。
買家從頭到尾只是自認為是展示車,完全拿不出證據,
沒塑膠套?沒買過車嗎?交車時車身膜和椅套拿掉很正常好嗎…
未證明是展示車之前,就未審先判,車版真的好棒棒!
那我是否也可以猜買家退車不成所以在鬧?
我想這篇應該很多人噓,因為logo和風向不對,還有車版很多澳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