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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原文內容:
騎士闖紅燈死亡 被撞駕駛反被判5個月
出版時間:2019/01/27 08:51
騎士閱紅燈撞上左轉的汽車,騎士身亡家屬提告,結果汽車駕駛因為有5%肇責被判刑5個
月!
《東森新聞雲》報導,黃女2017年2月5日深夜開車返回屏東市的住處,經過三岔路口時左
轉,不料卻遇上李男闖紅燈高速撞上她,李男當場重摔送醫宣告不治,死者家屬後來也決
定對她提出告訴;公路總局屏澎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李男闖紅燈是車禍發
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享有綠燈路權的沒有任何肇責。
但此案轉送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後,報告卻逆轉認為李男應負75%~80%肇責;路口設
計不良為次肇因,應負15%~20%肇責;黃女未依規定「開路口中心點」就提早左轉,應負
5%肇責。依過失致死判處黃女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黃女雖然不能接受,對此黃女相當
不服,認為認為三叉路口又沒有標示路中心點,怎麼能判斷哪裡是中心點可以轉彎,但最
後也對法律心灰意冷放棄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心得/說明:
所以以後可以左轉的路口, 都要標示中心點, 免得差1, 2公尺都有可能被判違規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效力不及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