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連奪數命!法務部凌晨宣示:擬朝「故

作者: Scape (non)   2019-02-03 14:26:20
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077597
原文內容:
酒駕連奪數命!法務部凌晨宣示:擬朝「故意殺人罪」修法
台中市2日發生一起酒駕致死車禍,一名陳姓男子酒駕又逆向,行經大里區國光路二段時
連撞5車3機車,造成2名騎士搶救不治,沒想到一查,發現陳男早就是酒駕慣犯,更引起
群眾氣憤,紛紛要求提高酒駕罰則。對此,法務部在今(3)日凌晨發布消息,表示未來針
對酒駕致死的罰則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
法務部凌晨發布新聞,表示近日連續發生的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本部對於不幸死亡民眾
深表哀悼,對於酒駕者知法犯法更是深惡痛絕」,基於行政監督,會請承辦的地檢署速查
嚴辦,針對不幸死傷的民眾,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分會派員提供家屬協助及關懷,
共同度過失去親人的難關。
另外,在法制方面,法務部也聲明「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會邀集交
通部及內政部商討「屢次酒駕者是否一律入監矯治」,以及提高行政罰並持續加強取締等
一連串防制作為;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喝酒不開車,絕對不要酒駕,執意酒駕者將依法嚴
辦,絕不寬貸。
心得/說明:
希望不要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將來也要關心一下看看是否有哪位立委在阻擋修法
作者: KIDDLEE (KIDD)   2019-02-03 14:29:00
公務員酒駕咧?加重嗎?
作者: gtoselina (啾啾)   2019-02-03 14:37:00
早該修了,修了就給推
作者: lajji (喇機)   2019-02-03 14:37:00
關公務員什麼事 要也是職業駕駛加重
作者: secretmaple (secret)   2019-02-03 14:38:00
推樓上
作者: qq441122 (路過的鄉民)   2019-02-03 14:38:00
酒駕早該修法了,幾乎每個月都有人被酒駕撞死
作者: clamperni (肥宅牛牛)   2019-02-03 14:46:00
作者: mcconnell (林大呆)   2019-02-03 14:46:00
最好加上連坐法隔壁或後座沒勸導一樣算故意殺人
作者: kingfsg7326   2019-02-03 14:48:00
先開除發言人阿
作者: mcconnell (林大呆)   2019-02-03 14:48:00
車給肇事者開(不管知不知情)也算故意殺人
作者: bla (暱稱一共要八個字)   2019-02-03 14:50:00
嚴重酒駕者,除吊銷駕照外,應該由政府強制拍賣名下車輛,之後不得購買車輛,若再犯,提供車輛者應有連坐處罰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9-02-03 14:53:00
騙百姓的嘛
作者: domago ( )   2019-02-03 14:55:00
故意在哪?騙法盲?整個刑法砍掉重練?
作者: allpafighter (階級攪拌子)   2019-02-03 14:57:00
我也覺得真的重要的是11樓提到的,出大事的很多都是累犯,為什麼可以有車開
作者: WowProctor (+阿元+)   2019-02-03 14:58:00
酒駕=殺人罪 保證馬上少90%人酒駕
作者: jog7788 (peter)   2019-02-03 15:01:00
嘴砲部,演演戲罷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9-02-03 15:05:00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就當反酒駕終身志工啊,這麼簡單
作者: OKTCS (加油 好嗎)   2019-02-03 15:07:00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4/1085860.htm台灣一年 因為酒駕被撞死的平均超過300人雖然近年來有減少趨勢 大概剩100上下 可是還是很可怕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9-02-03 15:13:00
繼續放縱
作者: Korb   2019-02-03 15:14:00
其實台灣那麼多社會案件,恐龍法官也是幫兇
作者: xo1st (什麼鬼)   2019-02-03 15:15:00
不錯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9-02-03 15:15:00
整天搞區間測速 還不如來搞這個
作者: OKTCS (加油 好嗎)   2019-02-03 15:16:00
平均起來 台灣每個月就有10個人被酒駕撞死 幹~~
作者: nobody0522 (薛丁格的貓)   2019-02-03 15:17:00
如果酒駕判死,肇事逃逸的比例會大增,反而很多懸案討不回公道。
作者: finals (^^)   2019-02-03 15:19:00
按照樓上邏輯....以後殺人就判輕一點 這樣都會來自首
作者: catpig0420 (豬寶寶)   2019-02-03 15:20:00
換個詞有啥用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9-02-03 15:20:00
笑死我了,那闖紅燈、違規左轉、雙黃線迴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疲勞駕駛撞死人的,也都是故意殺人嘛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9-02-03 15:24:00
酒駕不能當公職和民意代表 這才是方向
作者: fan0226 (YI)   2019-02-03 15:26:00
笑死,酒駕撞死你要逃去哪?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19-02-03 15:30:00
逃的SOP: 和解>分期>沒錢沒工作>領現繼續酒駕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9-02-03 15:32:00
就騙法盲騙選票阿呵呵
作者: N48212   2019-02-03 15:39:00
政府敷衍應答一下,過陣子就沒有然後了,屢試不爽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9-02-03 15:41:00
開車玩手機也是隨機殺人嘛,疲勞駕駛也是囉?
作者: GooglePlus (G+)   2019-02-03 15:48:00
拿酒駕這種可能喪失意志的跟其他違規比 真心覺得你讚
作者: sm3489 (廢材團結聯盟)   2019-02-03 15:57:00
加重刑度就好,不要硬扯故意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9-02-03 15:58:00
說法官是幫兇的要不要看現在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作者: lajji (喇機)   2019-02-03 16:00:00
好像很多人不知道故意有兩種...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9-02-03 16:16:00
可以當行政院發言人啊
作者: glassspirit (so weak)   2019-02-03 16:52:00
要怪罪恐龍法官前不如先檢討自己選出啥立委,牆頭草立委/恐龍立委/黑道立委一堆,有了選舉權卻老是無法獨立思考,盡選一堆垃圾來當立委,怪誰!?至於說要連坐的,哪天你忽然因為一個不知名的親戚犯罪被處刑,哭著找媽媽都來不及。
作者: ubei (ubei)   2019-02-03 16:58:00
重罰絕對有效,像我爸朋友因為罰款變18萬所以馬上不敢喝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9-02-03 17:07:00
重罰+鞭刑 情況嚴重者死刑啊
作者: fxxkenzo (FxxKEnzo)   2019-02-03 17:11:00
支持
作者: deangboin (壽司爆硬)   2019-02-03 17:21:00
有屁用 關個幾年還不是假釋
作者: UMChen (UM)   2019-02-03 17:23:00
拒測或酒駕先關10天,車子沒收法拍.致死就關10年起跳
作者: koreasuck (5287)   2019-02-03 17:43:00
連坐請參考日本,連賣酒的跟在車上的一起罰,哪來的要罰親戚,又不是誅九族= =
作者: holygoner   2019-02-03 18:05:00
擬?? 再等 100年的意思嗎?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9-02-03 18:29:00
很好!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9-02-03 18:36:00
賣酒也要罰 以後連賣刀的也要罰一罰至於乘客連坐罰 得仔細討論乘客是否有"義務"阻止駕駛沒有想過乘客義務 因為酒駕累犯可惡就懲罰乘客 哪天出個連環殺人魔 其直系血親親屬因管教不當也比照酒駕乘客處罰也是可能的 社會上一旦瘋狂起來 政府突破底線很簡單的別甚麼都指望政府 在朋友圈看到有酒駕的直接封鎖 宣告這人因為酒駕不再是我的朋友親戚 號召一群人這樣幹 過個幾年用這股民氣逼迫政府修自己想要的法才能解決問題很多人網路罵一罵 現實中看到酒駕親友還是笑笑的 健忘囉
作者: missin (EVO)   2019-02-03 18:53:00
沒入車輛也算是連坐了啦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9-02-03 18:56:00
那個發言人烏啦屋啦 先關起來再說
作者: choh (徵大溪六張犁共乘)   2019-02-03 19:05:00
應該要強制定時注射某種藥物,讓酒駕者聞到酒就想吐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9-02-03 19:26:00
只會震怒 針對酒駕直接關6個月 解決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9-02-03 19:29:00
酒駕鞭刑吧
作者: kngs555 (kngs555)   2019-02-03 19:31:00
政府說修法看看就好,藍綠不少一堆酒駕的
作者: airlon (ON MY WAY)   2019-02-03 19:40:00
徐國勇表示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19-02-03 19:49:00
立委酒駕被警察抓到還會威脅警察不能開單咧
作者: gp125 (Atsushi)   2019-02-03 19:50:00
作者: godchildtw (神童)   2019-02-03 20:41:00
高官立委和勾結的財團建商自己就是酒駕慣犯絕對不會立法判自己重刑重罰害自己坐牢
作者: lovecab ( )   2019-02-03 21:17:00
難~
作者: poiul   2019-02-03 21:29:00
某樓也知道可.能.喪.失.意.志. 那何來的故意?!
作者: o760823 (鋒)   2019-02-03 21:56:00
修了再說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9-02-03 22:40:00
民粹式修法 修爽的 唉光是故意這兩個字的邏輯就不通了好嗎
作者: PJC (PJC)   2019-02-03 23:32:00
擬擬擬,等你擬完都不知道幾年後了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2-04 01:48:00
美國有條叫vehicular homicide,車輛殺人。凡舉酒駕毒駕,玩手機,嚴重超速,超載,等任何違規導致死亡事故都會用這條起訴。台灣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wirecut   2019-02-04 07:37:00
來個鞭刑吧 不然關十次跟關1次有什麼差別…鞭刑打一次跟打十次就差超多的…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9-02-04 10:26:00
公職人員不是公務人員,如果推文指的是公職人員
作者: s94516 (s94516)   2019-02-04 11:42:00
又在放炮了
作者: LunaRin (LunaRin)   2019-02-04 16:53:00
酒精鎖是三小白癡設計,馬的酒駕直接槍斃,沒有下一次機會,垃圾立委,廢物酒駕
作者: douxid   2019-02-05 01:39:00
有教化可能,禁什麼禁
作者: xhung (xhung)   2019-02-05 22:24:00
不會過啦 這會改變法律上"故意"的定義行政機關這樣說真的不負責任 只想騙支持度......明明有其他加重罰則的路徑 亂搞只是證明不想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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